第185章 **還要誅心?(2 / 2)

“進行第四項!法庭辯論!”

所謂的法庭辯論環節,就是審判長和其他審判員全部成為看客。

被告人、被告人代理律師,公訴人雙方,結合之前的公訴書、質訊舉證環節,展開討論。

討論被告人到底有沒有罪,犯了多大的罪,罪行惡不惡劣,該處於什麼樣的刑罰。

而被告人和代理律師則可以開始辯護。

訴說自

己如何不甘,如何委屈,如何不情願的犯下這些罪行。

雙方的言行,都會落在審判長和審判員的眼中,成為最後量刑的考量。

若審判長真覺得被告情有可原,可以網開一麵,對最後量刑起到非常重大的作用。

甚至,可以免除一死!

所以一般情況下,這個環節才是重中之重。

說是一場無煙的戰爭都不為過。

多少代理律師,在這個環節駁斥的公訴人啞口無言,一戰成名!

而葉城的代理律師,一看到了這個環節,一看葉老哥又要放棄辯論,是真的忍不住了。

哥哎!

咱就說,你這顆腦袋就這麼不值錢嗎?

就不能珍惜一下嗎?

我雖然代理你的案子,是為了揚名,為了掙到更多的錢。

可從心眼裡,也敬佩你這樣的鐵血漢子!

天子一怒,伏屍百萬,流血千裡!

匹夫一怒,流血五步,天下縞素!

這個世界上,正是因為有你這樣的人,多少人才能看到活著的希望!

你怎麼能就這樣放棄?

不等葉城說什麼,甚至不等公訴人說什麼。

代理律師直接站起了身,這次連稿子也不拿了,慷慨激昂的說道。

“審判長、諸位合議員!公訴人,還有我的被告葉城先生,我!有話要說!”

這話一說,全場一愣,同時都看了過來。

宋治憲微微抬手。

“被告代理律師,你可以暢所欲言。”

見得到宋治憲同意,憋了半天的代理律師,終於開口。

“是!我的當事人犯了故意**罪,犯了故意傷害罪,脫逃罪,甚至妨礙公務罪等一係列罪名,這些無可辯駁。”

“但我要說的是!我的當事人犯下**罪,完全是為了心中公義!”

“人販子孫喜財,有目共睹,眾人皆知,他因為某些原因,被包庇保護多年,讓所有受害者痛不欲生!”

“甚至在被人舉報,被警署緝拿歸案後,又要無罪釋放!”

“此等惡行,簡直天理難容!”

“我的當事人,因為心中正義,因為老師苦尋的孩子**,難忍憤怒,出手**!”

“本身的行為,已觸犯了律法!但我認為,情有可原!”

“若沒有某些人的包庇,孫喜財如何能逍遙法外?”

“若沒有刑偵隊長王戰國的濫用職權,他又怎麼能出現在當事人的監室之中?”

“若孫喜財在臨走的時候不刻意挑釁,我的當事人如何會憤而**?”

“所以綜上所述,我建議審判長和諸位合議員,對我當事人這起故意**案,慎重考慮!”

“為民眾情緒,為人間公道!為了不讓親者恨仇者快!我希望審判長在最後量刑的時候,可以網開一麵……”

代理律師說完,死死的看向公訴人。

嘩!

全場一陣躁動。

眾人忍不住不斷點頭。

是啊!

就算殺了人,就算犯了**重罪。

能不能給葉老哥一個機會,為他網開一麵?

雖然,法理大於人情。

但不能完全不考慮人情。

真要判死葉城的話……

我們都不答應!

公訴人見終於有了使勁的對方,嗬嗬冷笑一聲,立刻站起來了。

“審判長,公訴人要求發言!”

“可以發言。”

對方轉過頭,看向眾人,看向葉城,看向他的代理律師。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這位律師先生。”

“自古以來,法大於天!從沒有什麼情有可原一說。”

“犯罪就是犯罪,犯法就是犯法!”

“就好像被告在盛鑫金店**案中,對**說過的話一樣。”

“窮就了不起嗎?”

“窮就是**的理由嗎?”

“窮就可以剝奪對方財產,傷害對方生命嗎?”

“不!”

公訴人的聲音越來越大。

“無論是檢察署,還是警署,又或者**!”

“我們行使的一切權利,都在律法框架下,追求司法的公正!”

“什麼叫司法公正?”

“任何人,犯了法就該被懲戒,該被審判!”

“無論原告被告,又或者是施暴者還是受害者。”

“隻要觸犯律法這道紅線,絕不能得到赦免!”

說道這裡,公訴人看向旁聽席,甚至看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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