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 雙章合一(1 / 2)

窈娘 春未綠 7328 字 4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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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娘在顏家這樣的大家族生活,兄弟姐妹多,親戚族人更多,她當然也算是很懂一些人情世故的,故而沈臨風這樣,她固然不願意推辭他的好意,但還是笑著按著他的手:“今日是新婚頭一日,按照規矩,是我服侍娘和夫君,就讓我來吧。”

沈臨風也反應過來,他甚至聽到神妃妹妹喊他夫君,心中忍不住一漾,又看著窈娘起身,他對沈夫人道:“她一早上就問我說您愛吃什麼,就怕出錯。”

“哦,這孩子的確孝順。”沈夫人自然不是走心的誇獎了,她甚至都不明白沈臨風為何對顏神妃就這般情有獨鐘。

但是兒子成婚了,她是不可能再和之前那樣和兒子撕破臉去做壞人的,到時候讓兒子恨著她就不好了。

沈家早膳吃的都頗為清淡,粥大概就有好幾種,花生粥、百合粥、牛乳粥、山栗粥、杏仁粥這些,還有鮮果若非,似櫻桃、金橘、蜜棗等等,糕餅和菜堆的層層疊疊的,窈娘隻能勉強看到她麵前的幾樣,畢麻餅、羊肝餅還有水晶龍鳳糕,鹿肉白菜、黃燜羊肉、三鮮鴨子自不必說。

窈娘當然不能隨便布菜,她見沈夫人的丫鬟跟她盛了一碗山栗粥,盤子裡布的是鹽水鴨,她想這沈夫人多半是金陵口味,金陵人都愛吃這鹽水鴨。

故而,她夾了一筷子筍烘素火腿到沈夫人的碟子裡,又拿起桌邊的刀子,用筷子折了一半,切了一塊香煎鰻魚給沈臨風。

雖說窈娘不會做飯,但是布菜伺候她還真的會,解氏做兒媳婦多年,還有三老太太那樣厲害的婆婆,因此窈娘從小無論是吃螃蟹剝蝦還是怎麼拆魚刺,都是非常有經驗的。

沈夫人本來就想吃一筷子素火腿,沒想到兒媳婦已經夾在嘴邊,她又見這孩子給臨風在布菜,認認真真一絲不苟,甚至都沒有看兒子一眼,倒是知道些分寸。她便道:“風哥兒媳婦,你也坐下來一起吃吧,我們家的規矩沒那麼大。”

如此窈娘才坐下來用飯,她是個不太挑嘴的人,因此把花生粥喝完,還吃了黃燜羊肉,羊肉補氣血最好不過了,畢麻餅也是焦香酥脆的,她眉眼彎彎看著沈臨風:“好好吃。”

沈臨風不敢再像剛才那樣幫忙了,但見窈娘這麼一笑,隻覺得心都化了。他一開始對她有好感,就是窈娘幫她母親爭取誥命,解氏的身份沈臨風當

然清楚,可大部分的人不過是聽天由命而已,甚至覺得解家還得了顏家的好處,否則若真的以解家的身份,還未必能高攀顏應祁,裡子可都是得了。

是窈娘以實際行動告訴他,子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不管你身份怎麼樣,你是我的家人,我會永遠為你爭取。

因此,他萬分佩服,再有一路以來,窈娘和他相處都十分舒心。

他還擔心窈娘在自家不管,苦哈哈的,沒想到她的胃口這麼好。

他是假開朗,而她是真的明媚。

三人用完飯,沈臨風先行告辭,男子不宜在內宅待久,沈夫人則拉著窈娘的手道:“過幾日是你二弟的婚事,所以咱們家裡住著不少親戚,你也拜會一下長輩。”

“是,這是很應該的,就是我年紀小,又不會說話,很怕得罪人,還望太太幫我周全些。”窈娘笑著道。

是不是高手,說幾句話就知曉了,沈夫人見顏寧馨跑都跑了,還上門請罪,讓顏氏父子功虧一簣就知道那是個大坑貨,而這位顏三姑娘素來是顏侍郎得意的女兒,無論說話行事都滴水不漏。

沈夫人當然也無法拒絕:“好,你是我的兒媳婦,我素來拿你當我親女兒看待的。”

“我母親也說夫人慈愛,讓我進門之後一定要多孝敬您,我也知道這些孝順不能放嘴上說,不過是日久見人心罷了。”漂亮話窈娘最會說了,反正不讓你們抓到把柄就行,她也不會信什麼把她當成女兒的鬼話。

沈夫人握著她的手坐下,窈娘其實有些不自在,但還是麵帶笑容坐著,不一會兒,沈家幾位親眷都過來了。

昨日雖然和二姑太太有些齟齬,但窈娘臉上和第一次見麵似乎的,沒有任何芥蒂,還聽沈家大姑太太抬舉道:“我看新婦額頭白皙光潔飽滿,必是個有福之人。”

這位大姑太太也是做祖母的人了,兩鬢都有白發了,窈娘因為嫁的急,實在是不太清楚沈家這些親戚關係,見她誇獎,窈娘躬身道謝。

甘姨媽則看著窈娘送上來的針線,拿起抹額看道:“我們年輕的時候也喜歡在這抹額上繡一些繁複的紋樣,現在年紀大了,能防風就好。這抹額好看是好看,做的太窄了一些。”

實際上這就是雞蛋裡挑骨頭了,窈娘心想為了這些抹額她不知道做了多久,現

在被人這般說,她可不覺得是自己抹額的問題。這就像瑩娘這種人,她遇到過不少,現在甘姨媽是長輩,反正住不了幾日就要走,窈娘也就忍下了:“姨母教訓的是。”

接著,沈二夫人對沈夫人道:“大嫂,臨風好容易成親了,將來開枝散葉,我真是羨慕你呀。”

沈夫人笑著應是,但心道這兒媳婦要滿十五歲及笄才同意圓房,還要等到明年去呢!想到這裡,心情也就不太好了。

窈娘現在處於和大家誰都不熟悉的階段,無論她們說什麼做什麼,她都先聽後看,不要表態。索性沈家這些人,也實在是不是山野潑婦,再難聽的話她們也不會說出來。

沈陌還主動道:“大嫂,你剛來,若有什麼不懂的,隻管問我。”

“多謝妹妹,說起來我正有一件東西想送給你,我見你生的嬌豔明麗,除了你,恐怕旁人都壓不住這個色。”送名貴的禮,絕對要當著所有人的麵送。

沈陌沒想到窈娘還要送東西給她,有些驚訝,打開匣子一開,竟然是一對花絲鑲嵌紅寶石的鐲子,這鐲子花絲鑲嵌是一絕就不說了,拿起來沉甸甸的是重工,內外皆是金累絲。這絕對是一對珍寶,沈陌還有些受寵若驚:“嫂嫂,這也太貴重的。”

窈娘卻道:“若是能得你青睞,就是貴重些又如何了,我第一眼見到就覺得適合你。就是我白囑咐一句,這上頭的紅寶石產自真臘,是我父親做禮部侍郎時,同真蠟商人手中買回來的,妹妹且放存好,十年都不會變色。”

她自己就是做過小姑子的人,不管於氏是否小恩小惠,但進門就送梳妝匣給她們這些小姑子,實在是拉好感,而窈娘要送就送個大的。即便日後,新進來的信寧侯的女兒進門,也學於氏送東西,其貴重也絕對比不得這對鐲子。

與其分頭出擊,送東西給這個送東西給那個,還容易被當成冤大頭,沈陌絕對是要被先攻略的對象,即便她拿不下她,可如果沈陌在外說自己的不好,外人都知道她收了自己這麼貴重的禮物,絕對會腹誹沈陌本人有問題的。

沈陌得了這對鐲子心裡歡喜,昨日還想排揎窈娘的二姑太太見狀看了看自己得的一對荷包,略微撇嘴。

“嫂嫂,我會好好放著的。對了,大嫂,過幾日我去打馬球,你和我一起去吧?到時候我教

你。”沈陌如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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