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想、我連自己家都不愛回去,我能愛回她家嗎?
那幾年吧,就真的是……甘之如飴。
談不上什麼委屈,後來自己也習慣了。
但可是……當很多事一點點的沉澱。
明明是你不在意的事情,被人當做你是個傻子。
且又理所當然的時候,我自然也就不開心了。
這種情況大概持續了五六年,甚至為了讓情況更和諧一些。
我對她爸媽的稱呼也跟著改了。
然後、前陣子我和某兔子爆發了一次比較大的爭吵。
這爭吵大到什麼程度呢。
就是我說了一句“如果不是占了年齡的便宜,我真就不想和你過了!”
這是我倆約定不許提分手之後,我第一次那麼直白的說出來。
某兔子抱著我哭得委屈又可憐。
但其實……我覺得自己更可憐。
我倆在一起之前,我就買好了房子。
後來想開個店,資金又不充足。
我倆一商量把房子賣了。
重新買的放在了某兔子的名下,當然店鋪也放在某兔子的名下。
對此兔子爸媽覺得理所當然。
我也覺得很正常,畢竟、我們兩個還不是左手放右手的意思吧。
然而、這其中若是有對方家長的主意和痕跡,那就大概讓人不太痛快了。
可是,我依舊什麼都沒說。
因為我確實是心甘情願的啊,我信得過我家兔子,我願意付出我的全部。
人我都給了,我還差這些身外之物嗎?
爭吵的起源在於……
某兔子和她爸媽忽然起了爭執,彼此話說得都挺過分的。
期間除了暗示我把錢不知道花去了哪裡。
又開始計算養大一隻兔子需要多少錢。
我、十分震驚。
反正鬨得十分不愉快吧。
最後某兔子在沒有問我的前提下,答應給她爹一筆錢。
雖然不多,可那時候我倆手裡本就沒多少。
等在外麵的我,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覺得自己要氣炸了。
在那時候、我的直觀感受就是一家子合夥算計我。
要錢是什麼目的啊,不就覺得錢在我一個外人手裡,不安全嘛。
而在她爸媽手裡,早晚是兔子的嘛。
那時候傷心的程度無法用語言形容。
就那一聲聲爸媽叫得多親切,付出的情感有多深,那一刻的傷害就有多大。
我主動坐進駕駛位,默默的開車回家。
走到半路把手機丟給兔子“給你爹轉賬,轉吧!”
某兔子瑟瑟發抖。
然後終於忍不住罵了她一路“我回家一趟,給我媽買個水果,花那麼三十五十的,我都跟你打個申請!”
“你呢?你眼裡有我嗎?你當時腦子裡想我了嗎?!”
越想越覺得委屈。
“我媽過生日,我回去陪吃個飯就算完事了,你媽過生日我怎麼做的?你心裡沒數嗎?”
“怎麼著?你也覺得我給我媽偷偷塞錢了?!”
真是越罵越覺得不值,不知道自己這麼多年小心翼翼,半分也不計較,圖的是個啥。
到家之後,忍不住說了那麼一句,結果某兔子哭得十分淒慘。
覺得我這句話傷她心了,但其實……我那時候覺得心都碎了。
餃子餡那種,粘合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