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哈利等人在接下來的一個星期裡,跑了好幾趟木屋,勸說海格把火龍放生。
但海格一直不同意。
飼養火龍是他一直以來的夢想,養著諾伯就像在做夢一樣。
是的,海格已經給小火龍取了個名字,叫做諾伯。
林夏跟德拉科沒有這麼多空閒時間,他們隻能在一個星期後的周末去一趟海格的木屋,加入勸說行列當中。
短短一個星期,小火龍的長度已經是原來的三倍,一團團黑煙從它鼻孔裡噴出來。
為了照顧好它,海哥把看守獵場的工作撇在了一邊,地上扔滿了空白蘭地酒瓶和雞毛。
“海格,”哈利提高了嗓門,“隻是再過兩個星期,諾伯就會長得跟伱的房子一樣大,而你無法保證,除了我們之外,不會有第2個人發現它!”
要是真的等諾伯成長到像房子那樣大時,該發現的人全都發現了。
海哥咬著嘴唇,垂頭喪氣:“我——我知道我不能永遠養著它,可我不能就這樣把它扔掉,不能啊!
我是它的媽媽,你看,它真的認識我了,它知道我是它的媽媽!”
小火龍還是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就連海格也隻能在它心情好的時候接近它。
當它心情不好時,比如現在,它嘴裡噴吐出陣陣火焰,想要驅趕人離開。
小巫師都躲著它,怕被它的尖牙咬到,也怕被它的火焰灼燒。
隻有海格,還把它當成是一隻毛茸茸的小兔子。
哈利突然轉向羅恩,“查理,你的哥哥——查理,他不是正在羅馬尼亞研究火龍嗎?我們不妨把諾伯送給他,查理應該知道怎麼照料它,然後把它放回野生環境裡。”
“這太棒了!”羅恩開心地說道,“怎麼樣,海格?”
林夏跟德拉科默默看著,並沒有說話。
一來他們跟海格的關係,還不到能決定把他“孩子”放哪的地步。
二來,他們知道海格總歸要把火龍送出去的,一直養著火龍根本不現實。
在他們的交談中,林夏發現,哈利的思維能力變得更強了,顯露出了點領袖氣質。
在其他人交談的時候,德拉科悄悄靠近火龍,他想近距離觀察這隻已經不算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