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章(2 / 2)

李莉先用乾毛巾將頭發仔細擦了一遍,確保頭發已經沒有水珠,再將毛巾放到盆裡,洗了一下,將毛巾擰乾,小心的擦了一遍身子,李莉拿出乾淨的衣服,一件藍底白花的寬大上衣,和一條灰色褲子,褲子是前年買的布料,當時也是放了幾厘米的長,但是現在都到腳踝以上了。

一場秋雨一場寒,聽著外麵雨滴落在屋簷瓦片的聲音,李莉躺在床上,心裡思緒翻滾。

她翻來覆去睡不著,起身開始倒騰,打開箱子,從棉衣的內側口袋裡摸出來一包手絹,打開手絹,裡麵一遝整整齊齊的錢,麵額十元的十三張,五元的一張,一共一百三十五,加上口袋裡的兩塊錢三毛,這就是全部家當。

這些錢除了從小攢的零花錢壓歲錢,大頭還是這兩年乾零活的工錢,尤其是今年,在這個小鎮上,已經十六歲的李莉已經算是個大人了,暑期和平日裡也可以找一些活乾。

從父親李愛國去世,李家的日子一天天不好過,王三妮的手藝不錯,但是小鎮生意不好,收入也就是勉強糊口。

當年李愛國和王三妮從好不容易攢錢買了現在住的屋子,積蓄花個精光,李紅軍和李莉還小,花銷不大,日子也還過得去。

誰能想到,李愛國跳下河救人,把自己的命給搭上了。被救的人家倒是沒有不認賬,拿了一份厚厚的補償給了孤兒寡母,整整兩千塊錢。當時,李家買房也就花了一千兩百塊錢。

在九十年代初,兩千塊錢是很多家庭拿不出來的巨款了,李愛國救的是白家的獨子,而且白家也算是洛川鎮上一等一的人家。

李莉當時也不小了,十三歲的孩子,從小是個心裡多想的。當時拿到賠償款後,李莉就向母親王三妮和小叔李紅軍提議,將錢拿出小叔的那份來,給李紅軍買一個稍小一點的房子,算是分家另過了,因為李紅軍是個十七歲的大小夥子了,學習一直也不行,如果不上學,也可以開始談對象了。

而且,李家是二室一廳,李愛國和王三妮夫妻住主臥,李紅軍住在次臥,李莉就隻能住在客廳中隔出來的小房間裡。李莉越長大,房間住的就越是狹窄擁擠。她想著,小叔可以把房子買在附近,一日三餐可以回來吃,也算是提前置辦了家業,一舉多得。

王三妮聽不得這話,在她的眼中,這裡就是李紅軍的家,這些錢是用在更要緊的的時候,李莉一個小孩子就是胡言亂語。

小孩子沒有話語權,這錢就被王三妮存了起來,日常開支,也是用的王三妮工作掙得錢,緊緊巴巴,但是也還湊合。

青菜豆腐也能填飽肚子,李莉也不會挑剔。但是這三年來,家裡但凡好東西,第一個就是李紅軍,第二個才是李莉,王三妮把自己放到最後麵。王三妮對李莉也不是說不好,平日裡也不打罵,但是這些年的差彆待遇,讓李莉心裡很是不舒服。

李莉有時候也不明白母親王三妮的想法,論親疏遠近,自己才是母親唯一的女兒,李紅軍說實在話,兩人的關係在父親李愛國去世後,可以說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