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喧賓奪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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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清冷的聲音,在常委會議室裡回蕩:

“具體有哪些部門?想必在座的各位,心裡都有數!你們有沒有挪用公款?有沒有把工資款、補助款、扶貧資金,存放到農商行賺利息錢?”

那些參加常委擴大會議的局委辦一把手,無不尷尬的低下頭。

原來,縣委請他們過來參加常委擴大會,就是為了此事!

張俊臉色嚴肅的說道:

“各位都是飽讀詩書的人,不用我多說,你們也知道。民間借貸作為民間自發進行的資金融通行為,客觀上解決了部分社會融資需求,但由於交易隱蔽、監管不易的特點,高利放貸亂象頻發,極易對社會秩序產生不利影響,不論古今,都屬於法律重點規製的範疇。”

他坐在中間第四把交椅上,緩緩掃視眾人,繼續道:

“相信你們都看過紅樓夢這本書。王熙鳳一生聰明伶俐、能言善辯,但最終也因為八個字,落了個抄家的下場。這八個字,就是:重利盤剝、高利放貸!”

縣委宣傳部長劉秋英,輕咳一聲,說道:

“這事我知道,《紅樓夢》第三十九回說道,王熙鳳把賈府裡工人的工資,拿到外麵放高利貸,結果發不出工資,必須等利息錢收回來才能放工資。”

張俊點頭道:“不愧是我們縣委的宣傳部長,博學多才!令人讚歎。劉部長,那你知不知道,清朝年間,朝廷規定的利息是多少?王熙鳳在外麵放的利息,又是多少嗎?”

劉秋英想了想,說道:“我隻知道,王熙鳳在外麵放的高利貸是10%的月息。第104回中,賈芸說王熙鳳拿著太爺留下的公中銀錢,在外放加一錢,即對外收取月息為10%的高利貸。後來查抄賈家時,查出一箱子的借票,定性為重利盤剝,一概照例入官!”

張俊讚許的道:“劉部長博覽群書,很是厲害。我特意查了一下,《大清律·戶律·錢債》規定,凡私放錢債或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根據該規定,清朝借貸的利率上限為月息三分,即月息不能超過3%,王熙鳳放債利率為月息10%,是國家標準的三倍多,因此構成違例取利、重利盤剝。”

陳國良沉吟道:“張俊同誌,你談清朝的刑律,是有什麼用意?總不是想用前朝的劍,斬本朝的官吧?”

張俊微微點頭,說道:“陳書記,我舉這個例子,隻是想說明,不論古今,凡是放高利貸的,都不得好死!至今本朝,想必大家都知道,年利率不超過24%的利息,也就是民間所說的兩分利息,法院予以支持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