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京裡有人(1 / 2)

《官場從秘書開始》全本免費閱讀

在趙福財看來,彆說張俊了,便是縣委書記和縣長加在一起,也很難運作一個縣委常委上來!

縣委常委的名額,都掌握在市委常委手裡,主官的任免權,甚至在省委!

機構改革之後,縣政府主要領導任免由省委決定。

比如說,要任命一個縣長,要先經省委研究決定,某某同誌任某某縣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提名為某某縣人民政府縣長候選人。

通常來說,在這個任命後麵,還會有一行字:某某同誌不再擔任某某縣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免去其某某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另有任用。

這一任一免,才是任免令的完整格式。

兩行字,就能決定兩個同誌的升遷浮沉。

但是,這裡免去某某的職務,並不是處分,也不是處罰。

隻有先免去這個人現在的職務,才能任命他新的職務,大多數是高升,也有可能平調,當然極個彆人也有可能降級,退居二線。

免職和撤職、開除,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同樣的道理,想任免一個縣委常委,也需要走這樣的組織程序,隻不過這套程序,不必經由省委,而是由市委掌管。

縣區一級的主要領導,成為省管乾部,這要從2006年開始逐步推行的“省管縣”的規定說起。

從2006年開始,各地建立製度,落實此項規定,一開始隻有書記,後來發展到縣長。

經過幾年發展,全國各縣基本上一二把手都已經是省管乾部了。

隻有達到一定級彆的乾部,才有資格由省委組織部任命、使用。

對官員來說,“省管乾部”既是一種榮譽,也是“政治生命”的象征。

為什麼縣級主要領導,要納入省管乾部行列?

因為在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縣一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對縣委主要領導的要求和管理,不能按一般的處級乾部來對待。

但是,縣一級的省管乾部,仍然由市委組織部宣布任命並公示。

宣布縣級主官任命,通常由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宣布,然後由市委組織部公示,然後仍由市委負責縣委書記的日常考核管理。

省管乾部下沉市委管理,隻是出於乾部管理方便,省委授權市委代管而已,縣區委書記和縣區長的乾部管理權限始終還在省委。

說白了,就是權力集中到了省裡!

由於縣委書記的位置非常關鍵,處於上下協調、左右統籌的核心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