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所裡撈人(2 / 2)

這邊吃喝得差不多了,張俊起身,走到馬紅旗身邊,耳語了幾句。

馬紅旗點點頭:“好!那你先去吧!”

林馨不喝酒,早就吃完了飯,笑道:“張俊,我跟你一起走!”

張俊給自己的杯子倒滿酒,端起來,團團施禮,說道:“各位領導,我有點急事,要先離開,敬各位一杯,改天我再去拜訪大家。我乾了,您隨意。”

說完,他一口喝乾,放下杯子,和林馨離開了飯店。

張俊和林馨來到朝外大街派出所,找到包來順。

包來順和幾個人,都被關在滯留室裡。

派出所關押人員的關押室,也叫滯留室,派出所能夠在自己的權限內滯留違法人員,但是時間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不能超過48小時。48小時之後要不送滯留人員去拘留所繼續關押,或者就是送看守所進行刑事拘留處理,這就是派出所羈押人員的權限。

包來順一見著張俊,便大喊一聲:“張俊同誌!你可算來了!你快跟警察同誌證明我的身份。”

他一邊說,一邊朝張俊使眼色。

張俊有些不解,心想你還證明不了你是梅山縣的縣長?就算你手機丟了,你總記得家裡人的電話號碼吧?再讓家裡人打給縣委書記,不就一切都解決了嗎?

包來順又對警察說道:“我們真的是梅山縣信訪辦的工作人員,這次來京裡,就是處理信訪事情的,為的是不給京裡部委添麻煩。不信你問張俊同誌。”

張俊一聽,便知道包來順耍的是什麼詭計了。

他也不能見死不救,掏出自己的工作證和身份證,先向警察證明了自己的身份,然後再說道:“同誌,我老家也是梅山縣的,我和包來順同誌認識,他的確是包來順,也是梅山縣政府的工作人員。”

張俊這話說得比較藝術,既沒有撒謊,但也沒有透露包來順的真實身份。

警察點點頭,說道:“張俊同誌,你是易平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你的話具有可信度!你可以領他們離開。”

他又對包來順說道:“你們以後處理信訪工作時,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再采取這種極端手段!你們在這裡簽個字,可以走了。”

張俊和包來順都簽了字,離開派出所。

到了外麵,包來順緊緊握住張俊的手,感激的道:“謝謝你,張俊同誌,如果沒有你,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好了。”

張俊故意問道:“你這是怎麼回事?你還不能亮明自己的身份地位?”

包來順心虛的左右瞧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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