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換在平時,光是走審批就要好幾個工作日。
這就叫朝中有人好辦事。
經過商量後,警方以交通肇事罪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罪,決定對譚誌強進行拘傳。
警方的行動十分迅速,確定嫌疑人身份後,便即上門傳喚。
時已入夜。
譚誌強正在小區的一家麻將館玩,看到幾個警察衝進來,他下意識的推開椅子,掉頭往後門跑。
警察指著他大喊道:“彆跑!”
譚誌強哪裡肯聽?撒開雙腿,跑得更加歡快,隻恨爹娘少生了兩條腿。
警察奮力追趕,跑了半條街,才將譚誌強抓住。
“譚誌強,你跑什麼跑?”一個警察抓住譚誌強的手臂,扭到他背後,喘著粗氣,厲聲喝問。
“你們追,我就跑嘍!”譚誌強狡辯。
警察冷笑道:“知道自己犯什麼事了嗎?”
譚誌強梗著脖子,青筋暴突,怒氣衝衝的道:“我不知道!你們抓錯人了!我無非就是打打牌,玩玩女人,這也算犯罪嗎?”
警察用力控製住對方,喲嗬了一聲,道:“嗬,原來你還參與了賭和嫖啊!這叫不打自招!你是叫譚誌強嗎?”
“是又怎麼樣?”
“譚誌強,你涉嫌一樁交通肇事逃逸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現在正式拘傳你到派出所接受訊問!”
“同誌,你們是不是認錯人了?我今天一天都沒有出門,一直在打麻將,不信你去街坊鄰居,他們都可以為我作證!”<
br>
“譚誌強,我們還沒有說你是哪天犯的罪,你就敢肯定是今天嗎?你這是欲蓋彌彰!天眼係統已經拍到你撞人的視頻!你還想抵賴?老實的跟我們走一趟吧!”
“喂,同誌,你們肯定認錯人了!我車都沒有,怎麼開車撞人?”
“譚誌強,你休得狡辯!我們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今天下午一點二十五分,你騎一輛五羊本田125A紅色摩托車,在王府花園小區外麵的公交車站附近人行道上,撞倒了一個孕婦!導致孕婦流產!你殺人了你知不知道?你還想抵賴?”
譚誌強閃過一抹駭然的眼神。
他震驚的不是警方行動如此迅速準確,而是那一撞,居然把人給撞流產了!
這個罪名,那就很嚴重了!
警察沉聲喝道:“帶走!”
譚誌強雙腿發軟,戰戰兢兢,哀嚎道:“我真不知道撞死人了,同誌,我以為隻是輕輕撞了她一下。”
警察將他押上警車帶走。
這種人本就是小混混,在強大的專政工具麵前,估計不用多久就會招供。
張俊聽到抓到人的消息時,他已經到達喜來登大酒店的大堂。
他沒有忘記和皮具商人夏羽婷的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