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0章 並肩作戰(1 / 2)

省城市委書記一職,之前有好幾個人在爭,本來敲定了南方省的副省長謝英傑,除了徐沛生以外,其他競爭者各自有了新的安排。

徐沛生本身職務的優勢並不算高,但他在省城市長任上,工作了五年,整整乾滿了一屆,而且政績突出,再加上背景強大,按照兩年一動的規則,他想要當上省委常委、市委書記,也不是不可能。

就算不能一步到位,最多等過完年,徐沛生的工作也必須要進行一輪調整。他的去向,要麼是在本省調整到副省部級,要麼外調到彆的省,或者進入京城部委鍍金。

以徐沛生的能力,以及他背後的助力,他當然是想繼續留在南方省,直接入常,這是他最快速的上升通道,對此,他們一直在不遺餘力的努力。

上次護士案和撞人案,都是張俊送給徐沛生的大禮包,也被後者利用,將權鬥之術運用得爐火純青,成功的打壓了謝英傑,讓對方衝擊省委常委一職失敗。

張俊在京大婚期間,徐沛生又借此機會,交好了張俊背後的馬、林兩方勢力。

等國慶一過,京城那邊傳來喜訊,免去徐沛生同誌南方省省城市長一職,批準徐沛生同誌,擔任南方省委常委。

隨即,南方省委決定,徐沛生同誌擔任省城市委書記一職。

這一免一任,都是有講究的。

要免去原來的職務,才能任命新的職務。

省委常委是省部級官員,人事任免權在中央。一般由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由黨的地方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和其他常委組成。但是,有些任命叫中央決定,有些叫中央批準。

決定和批準的說法,含義各不相同。

省委常委的任命是由中央來決定,也就是說,如果某項人事任免,不經過省委會議,而直接由中央決定,或者是中央最終決定的結果,與省委提出的人選建議不一致,那在任命文件中,就會表現為“中央決定”幾個字。

倘若任命文件中出現的是“中央批準”,那就意味著省委先向中央提出了建議人選,並且直接獲得了中央的采納,中央隻是批準了省委的提議。

官員任職省級常委,雖然在嚴格意義上需要中央層麵的決策,但省委對副省級乾部的人事調整,具有一定的人事建議權,而且一般情況下,都不會駁回。

簡單來說,省委班子有人事建議權,可以向中央提供建議。如果中央認為這個提名人選,能夠勝任這個職位,那麼最後的任命文件就是中央的批準。

這種方式常用於提拔省級官員到省委常委。

同理,如果中央認為這個建議人選不合適,就會從外省調一個人選,或者外派一位京官,那麼任命文件就是中央決定。

在徐沛生的任命文件中,還有“省委決定”幾個字。

這是因為,中央隻是批準了徐沛生為南方省委常委。

而省城市委書記一職,本身隻是正廳級彆的職務,任命權在省委。隻不過因為這個職務,通常都由省委常委擔任,所以級彆就高了半級。

因此任命文件上,就多了這麼一行字,由省委決定,任命徐沛生擔任省城市委書記一職。

這些文件,看似咬文嚼字,繁文縟節,實則嚴謹細密,每一句話都有來曆,每一個字都有含義,隻不過外行人看不懂罷了。

至此,張俊也順利的完成了自己在南方省高層的布局。

這話說出去,估計沒有人相信。

一個小小的縣級市市長,何德何能,能推進省委的人事變動?

但事實的確如此!

每個行業都有精英,有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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