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生擒靈帝(2 / 2)

但是他對於漢靈帝卻沒有絲毫的好感。

為何這麼說?因為漢靈帝對漢朝作出的貢獻根本就沒多少,相反,漢朝之所以會走向末路,也爭是因為漢靈帝的所作所為引起的。

雖說漢朝的覆滅有天災的成分,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人禍,並且主要的人禍來源便是漢靈帝。

他在位時期的賣官鬻爵製度就是出了名的糟糕,本朝以前曾有過賣官鬻爵的事,但目的是為了解決巨大的財政困難,則規模有限官職也很低。

漢靈帝劉宏在位的時代,雖然國家在衰微,則外患並不嚴重,國家消耗不是很大,實話實說還不至於采取這種非常手段來增加國家收入。劉宏毫不隱諱自己想找錢的想法,是為了滿足自己和宦官的貪欲。

隻要你能給得起錢便能夠賣出朝廷各色官職。甚至到了後來,朝廷上下,包括三公九卿各種官職,都必須要用錢財來購買,有些人就算是。被冊封存的高位,沒有交夠足夠的錢財也無法正常上位。

漢靈帝劉宏明確規定,以前的舉孝廉製度仍然有效,以德次應選者半之或三分之一。對於品行和口碑比較好的人來買官,除了可以享受折扣優惠外,如果一下子拿不出這麼多錢,也可先首付一部分,甚至可以先上任再繳費,隻不過價錢得翻一番。

對於“肥缺”,後來在宮城內一個叫西苑的地方開辟了專門的市埸。朝廷公開宣布可花錢買到自

關內侯以下至光祿勳下屬虎賁、羽林等部門職位;賣官的規定是:地方官比朝官價格高一倍,縣官則價格不一;官吏的升遷也必須按價納錢。

求官的人可以估價投標,出價最高的人就可中標上任。除固定的價格外,還根據求官人的身價和擁有的財產隨時增減。

一般來說,官位的標價是以官吏的年俸計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標價是二千萬錢,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標價是四百萬錢,也就是說官位的價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萬倍。

段熲、張溫等人雖然功勞很大,聲望也很高,卻也都是先交足了錢,才登上公位的。及至後來更變本加厲,以後官吏的調遷、晉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須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標價。

也就是說,官員上任要先支付相當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許多官吏都因無法交納如此高額的“做官費”而嚇得棄官而走。

漢靈帝這麼一胡來,整個乾部隊伍全亂了套,動搖了國家的統治根基。

連皇帝自己都貪財,那就更何況手下的各色官員了。

很多時候那些有錢人花錢買了一個縣令,郡守之類的官職,為了將他花出去的錢賺回來,必定會大肆搜刮民脂民膏。

必然會惹得怨聲載道,百姓生活越發困苦。

這一切的來源自然是漢靈帝了,張角為何會在短時間裡起義響應者數百萬,正是因為漢靈帝買官賣爵,幾十年積壓下來的怨氣,在這一刻同時爆發。

如果說這一些還不足以讓大漢王朝毀滅的話,那漢靈帝做的另外一個決定,就更是愚蠢至極。

恢複州牧製度。幾年之後,漢靈帝接受漢室宗親劉焉的建議,重置州牧,廢除刺史製度,史稱廢史立牧。以劉焉為益州牧、黃琬為豫州牧;同年又以宗正劉虞為幽州牧。

其結果是造成了各地割據軍閥的形成,包括劉焉在內的州牧上任後基本就不再受朝廷的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