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長沙郡(2 / 2)

但是如今,這些山越勢力還未被消滅的情況

下,可是一股不小的可怕力量。

其實關於山越的來源和族屬,一直是各方的爭論點。後世一些史學家認為“山越人是秦漢時期南方越人的後裔”,其中又有山上土著說,吳越遺民說,武帝遷閩甌逃亡說等。

也有一些史學家則認為“山越即山民、宗部”,與普通漢人無異。占山為匪,或是久居山中避亂的普通漢人後裔,如陶淵明所著的《桃花源記》描寫的類似。

種種說法不一。但山越作為一個廣闊五省的分散武裝集團,單一來源的可能性很小,更多是兼而有之,其中固有當地土著,也有上山為匪的普通漢人,亦有外部遷入的百姓。

東漢末年,吏治混亂,牧野割據,兵連禍劫,勞動人民為避戰亂,逃入深山,有的豪強大族也往往合宗入山,甚至發展成匪盜。如在北方的徐無山中,田疇率其宗族,且耕且守,收納其他入山漢人,數年間發展至五六千家,還自立法度。

又如關中山賊山鄭甘、廬水等。這在三國時期是普遍的現象。在孫氏統治下的江南,山越、山賊、山民、宗部等詞也時常互用,甚至將不服從孫吳統治的其他農民革命勢力也一概的稱為山越、山賊,如嚴白虎、祖郎等。

劉爭需要的就是現在這些山越勢力割據的現象,他打算趁著天下大亂,何進禍亂朝廷的這段時間裡,先將荊揚兩州的山越勢力清剿乾淨。

將山越勢力納入麾下,既能夠短時間裡壯大自己的兵馬隊伍,同時又能夠起到練兵養兵的用途。一舉數得。

就像後來的吳國大帝孫權,時不時的派人去山越地區剿匪,既可以將他們積攢下來的錢糧收為己用,同時又能夠將這些俘虜全部納入自己的麾下,補充軍隊的壯丁。

兩天之後,劉爭率領自己兩萬多所剩兵馬來到了長沙郡周邊的一個小縣城。

到這和周倉會合,他並沒有直接帶人去攻打

長沙郡,若是直接攻打長沙郡,多少還是會冒犯大漢朝廷,一旦長沙郡郡城被攻破,那些逃亡的官員便會去朝廷啟奏,漢庭到時候繼續組織人手反而過來攻打。

這可不是劉爭現在願意看到的事情。

所以他並沒有直接帶人去攻打長沙,而是和周倉挑選了一個在長沙郡和豫章郡中間的小縣城暫時落腳。

這是一個叫宜春的小縣城。剛剛建立數百年時間。原本是漢高祖五年,劉邦讓天下郡縣共築城池時修建,據傳是大將軍灌嬰修築豫章郡時第二年修建的宜春城。是豫章郡最早的十八縣城之一。

這地方,恰好在長沙郡和豫章郡之間,從這地方前往豫章郡,不過二百裡地,同時前往長沙郡,也是兩百裡地。一兩日的功夫便可趕到,若是急行軍快馬加鞭的話,一天時間足夠一個來回。

之所以劉爭會選在這裡暫時落腳,一來他知道這個地方屬於鄱陽湖水域範圍。此地湖泊眾多、山

林茂密,怪石嶙峋,有一些地方十分適合隱藏兵馬。特彆是靠近長沙郡的一處湖泊,更是如人間仙境,世外桃源。

後世甚至直接被開發成了旅遊景點,不過如今隻不過是一片荒山野林罷了。劉爭需要的就是一片這樣的山脈為落腳點,在這裡建立起一個根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