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鬨僵屍?不應該吧?
正當他晃神的功夫,老人的手已經將網球抓住了。
枯枝似的老手輕微一晃,一隻閃爍著奪目金光的高級腕表滑了下來。
隻一眼,童嚴就斷定這金表絕對價格不菲。
表盤上鑲嵌了數不儘的寶石,每個零件都由黃金打造而成。
童嚴曾經在新聞上見過,有那種住著高檔小區但依舊保持撿破爛習慣的老人。
通常這種人家裡不缺錢,他們之所以熱衷於撿破爛,很大概率是年少時保留下來的生活習慣。
苦日子過來的人,節儉是印在DNA裡的。
可眼前這個老頭似乎並不隻是因為節儉,看他身上扛著的百十來斤雜物,絕非一般人類能做到的。
童嚴本想喊老頭,話到嘴邊又換了稱謂。
童嚴:“老先生,您好,球是我的。”
他趁老人還未把球丟進口袋,一個箭步躥了過來。
身子剛沐浴到陽光裡,就覺一陣火辣辣地灼燒感順著後頸頂到了頭上。
星期三連忙跑回樹蔭,而老人卻一點都不覺得熱似的。
童嚴見對方沒反應,忙補充道:“您就是32棟的陳伯吧?大白天還愛護環境真是辛苦了。”
陳伯起初對童嚴並不理會,聽對方並未責怪他,反而誇讚,表情漸漸變了。
陳伯:“給,下次彆亂丟了。”
與料想的不同,陳伯並沒有難為童嚴,反倒像是渴望儘快擺脫對方似的,主動將球塞進了童嚴上衣口袋裡。
手指碰到了口袋裡揣著的房本,陳伯低著頭,眼珠向上翻著看向童嚴:“你住這裡,怎麼還做保安?”
童嚴微微一笑,並未說什麼。
陳伯隻是哼了一聲,便馱著背上的破爛快步走開了。
拿回了球,童嚴連忙朝回遷樓走去。剛走到一半,幾個十五六歲的男孩從身旁跑了過去。
他們邊跑邊說著:“快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