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關我了,還還是一樣的氣人。
我沒有看他,我把被打的那一邊臉壓在沙發上。
我知道高宇對我不放手,是因為我給他帶了綠帽子,他氣不過,而不是因為他還喜歡我。
高宇跟我結婚四年,外麵野花幾乎不重樣,他的喜好也廣泛,有美顏的、有清純的、有氣質的,還有……另類的,我跟著他也算是開了眼界,真的知道了那句歌詞:世間有百媚千紅,當然這百媚千紅都有一個特質,就是嬌小,與他們的嬌小相比起來,我都像個BETA了,所以我想高宇看上我,也是一種突破吧。
那時候我以為我是特殊的一種呢。
那些人高宇個個都喜歡,可個個都
不長久。
他這種毛病一早就有,是我太理想化,以為他會為了我收心,會獨愛我這一種。但事實證明並不對,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古人說的都對。更何況我還不是能讓人衝冠一怒的藍顏,沒有那樣的資本。
所以是我錯了。
我動了下手腕想往上起:“高宇,我的手麻了,”看他還不放手,我把另一邊臉露出來再次道:“你如果還想打就接著打,如果不打了,你走吧。我們離婚了。”
高宇眼睛一斂,舉起了手,我把眼睛閉上了,高宇不算是壞人,更何況他跟我也有五年的感情,這個家夥衝動的時候真衝動,但我也知道,他並沒有打我太狠,除了那次失手打我的,這些傷如果去驗都構不成是家暴。
更何況,要是人家問起來為什麼家暴,我都不知道用什麼臉說是我不對,是我出軌,是我給高宇帶了一頂綠帽子,如果人家再繼續問,出軌的奸夫是誰,我就真的回答不出來了。
那些人一定會跟高宇一樣以為我為奸夫緘默不語呢。
事實上我真的不知道是誰,而這更加的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