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以為這是一句客套,隨口應道,“它確實很特彆。”
“我叫萊恩,你需要訓狗師嗎?”萊恩自我介紹,“我訓練超過三百多條賽犬和獵犬。”
“哦~”張景有興趣,“費用大概是多少?”
“每天上門訓練兩小時,每小時五十米元。”萊恩介紹。
張景看向聰明豆,它賣肉也不值五十米元,但它是金手指獎勵,有過特殊機緣田園犬。
如此,花一些訓練費用,完全值得。
心裡有決定,張景道:“它不以賽跑見長,尋物是優點,我需要把它訓練成獵犬和警犬的綜合體。”
“這是我擅長的。”
合作達成,兩人伸手握在一起。
....
轉眼來到過堂時間,法庭上,麵對公方控述的咄咄逼人,張景一口咬定槍是撿來的。
沈明明和他肩並肩站在被告席上,竭儘全力辯護。
“我相信這是上帝的意思,”沈明明西裝革履,頭油明亮,義正嚴辭,“是上帝在保護在張先生,如果沒有三支自動步槍,張先生可能已經遇害。”
“這和上帝有什麼關係?”法官感覺腦子不夠用。
“法官大人,陪審團先生女士們,”沈明明陳述道,“張先生幫助過許多可憐人;
他們有退伍非裔老兵,欠債學生,無依無靠的父女,追求網球夢想的女孩,體重隻有四十公斤的窮苦難民;
甚至花費三千米元買來一匹即將被送進屠宰場的病馬回去照顧。”
大律師辯護聽著的點弱智,有點傻,打官司和好心有毛線關係。
一般情況,隻要你有罪,哪怕你曾經養過一百個孤兒,正在養著一百個孤兒,也得坐牢。
實際原因是和龍國情況不一樣,法庭上有陪審團,也叫臨時公民審判團。
陪審團分大小,大陪審團隻適用於刑事案件,由23人組成,主要職責是決定否起訴被告人。
小陪審團一般由6-12人組成,主要在民事訴訟中則是決定被告人是否要賠償。
陪審團一案一組,一般任期4周。
成員來自各行各業,年齡各不相同,膚色各不相同。
直白兩點:一,陪審團認定被告犯罪事實是否成立(最大權利)。
二,法官根據陪審團認定的犯罪事實定罪處罰。
理論上來說,隻要被告足夠慘,或者被告律師足夠能打動人心,是可以不用坐牢的,也不用賠償。
有時,一個殺人狂魔得到無罪釋放,就和陪審團有關。
比如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件。
為什麼辛普森最後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竟能逃脫法律製裁?
在他用刀殺前妻及其男友兩項一級謀殺罪的指控中以無罪獲釋。
主要是因為辛普森的律師,讓陪審團相信辛普森不是殺人凶手,因為辛普森根本戴不上殺人時的那雙手套。
雖然辛普森殺妻是明擺著的,但是陪審團一致故意睜眼瞎,認定犯罪事實無法確定,所以法官也隻能對其無罪釋放。
真實原因很簡單,陪審團23人皆同情辛普森,他太可憐,殺妻殺人是老實人被逼急,他是無辜的。
所以23人一致以‘辛普森根本戴不上殺人時的那雙手套’為由,認定辛普森無罪。
實際大家都知道,人就是辛普森殺的。
所以沈明明才會看似很傻,居然把上帝給搬出來。
隻要陪審團認定張景無罪,那就可以回家,錢都不用賠。,找書加書可加qq群887805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