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在房間裡蜜裡調油,當出酒店那一刻,兩人變在陌生人。
這叫張景想到一個名言。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古人誠不欺我,真是這樣。
早上送女兒上學,下午接女兒放學,除了早上那一會,其它時間都在酒店房間裡撕殺。
從十號碼頭使用小艇向西行駛17公裡到銀礦灣西岸。
有保鏢每天負責接送阿努上學,小艇每天也由他們維護、駕駛,張景算是錦上添花。
上岸,阿努一如既往,先練馬。
剛從盟區帶回來36件文物,沒有尋寶任務,張景放平心態,在室內馬場圍欄旁邊,靜靜看著阿努。
直到奧爾出現。
奧爾是羅馬尼亞人,身高1.8米,藍色眼睛,小時候身體可以吸引有磁性金屬,被拿去做了許多實驗,抽了不少血。
殺死科學狂人之後,張景逃進葉堡當地一家酒店,在四樓樓道裡遇見對方。
也是一名尋寶人。
“傑克,”奧爾心情美麗道,“我用賣掉狗頭金的錢,已經玩了一個多月。”
張景微笑,在大毛境內,他買走了奧爾的天然金,在境外支付費用,替對方省了不少稅費。
“我們再去通古斯吧,”就像諾萊塔,奧爾現在也很相信眼前男人,發出邀請道,“說不定還能找到狗頭金。”
奧爾一直守著自己的秘密,她說小時候身體可以吸引有磁性金屬,長大後消退了。
‘消退’等於徹底消失了嗎?
還是進化了?
未知,奧爾不說,張景也不好意思問,畢竟他也有秘密。
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她身上還有什麼秘密,對黃金好像不起作用,否則她不會隻找到一塊天然金。
心裡想法一閃而過,張景婉拒道,“跟你分開之後,我又去了一次,已經沒有好東西。”
“我還想再去一次,”奧爾堅持,“我們組隊?”
想到朱美鈴,還想到正宮,張景搖頭,“我暫時不想出去。”
“好吧,”奧爾死心了,“我一個人去,如果找到好東西,找你脫手。”
張景點頭答應,他雖然跟奧爾開過車,可那隻是工作過程中的消遣,不算是女朋友。
將奧爾送到馬場外麵,張景迎麵看到形象桀驁不馴的木寧。
這個家夥在比佛利彆墅裡殺了一個應召女郎,然後逃了回來,對此張景表示佩服。
換成是他,雖然也能跑回來,卻不敢在太陽底下活動,老老實實藏起來。
而木寧則一點不擔心的樣子,跟沒事人一樣。
難怪康熙說,全世界範圍內的律法對木寧都沒有效果,現在看,這是大實話。
“你沒有把5.32億米元的古董送去圳城,”木寧來到跟張景前質問,“為什麼不聽話?”
張景感覺遇到神經病了,還是一個惹不起的神經病。
心裡想法一閃而過,張景對木寧勸道,“你剛剛殺過人,還是低調一些好。”
“殺人?”木寧嗬嗬笑得開心,“隻是長得像人,實際隻是豬羊而已,能死在我的手裡,是那個女人的福氣。”
“給你最後三天時間,”目光如毒蛇一般的木寧,看著張景,語氣平常道,“否則,後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