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嘯天接著說道:“有一次工地上死了一個人,是我們建築隊的工人,他是從樓上摔下來,直接被下麵的鋼筋穿過胸口。
那個時候吧,正常情況下工地死一個人,一般的賠償金都是二三十萬,可是當時的社會常態是,死者的家屬都是農村人,他們一定會把七大姑八大姨,甚至是全村的人都找到工地上來鬨事。
有的還會抬著死者的屍體,要麼堵住工地不讓繼續生產,要麼堵住甲方的售樓部,不讓售樓,還有直接把屍體抬到市裡或者是有關部門。
更有甚者,還會抬到大馬路上阻塞交通。
本來這是人之常情,家裡死了主要的勞動力,能多要一點是一點,可是他們經常是獅子大開口,尤其是在那些幫忙鬨事的人慫恿下,直接翻10倍,200萬,300萬的要。
很多開發商和工程隊都吃過這種虧,所以後來大家都達成了一個默契,一旦工地上出了事,人死了,想辦法立即火化掉。
隻要屍體不在,你端著骨灰盒鬨事,和抬著屍體鬨事的概念就不一樣了。”
賈二虎小時候在村裡,也遇到過這種情況。
村裡誰家要是有人在工地死了,真的是全村大小一塊上,除了互相幫忙之外,還可以白吃白喝。
錢要多了,有的時候,各家各戶還能分一點。
丁嘯天繼續說道:“一旦工地上出了這個事,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拿出現錢出來,收買死者班組的工人。
然後由他們出麵,把死者送到火葬場去火化。
因為他們一個班組的,不是一個村裡的人,就是一個鎮上的人,由他們出麵操持這些事情,死者家裡人來了,不僅鬨不起來,他們甚至還主動替我們去做工作。
當時的標準是,我們賠死者多少,就陪他們多少。
也就是說50萬就能搞定,遠比等他們鬨事之後,沒有一兩百萬擺不平要好多了。
當時我給你父親打電話,關機了。
給龔永霞打電話,也關機了。
可是事不宜遲呀,錢不到位,屍體送不出去,多耽誤一天就可可能造成巨大的損失。
我隻好騎著摩托車趕到你父親家,誰知道東方達興和龔文霞睡在一個床上。”
賈二虎沒有吭聲。
丁嘯天歎了口氣:“當時我的膽量比你爸爸差遠了,而且東方達興這家夥也很厲害,幾乎是被我捉奸在床,他一點都不在乎。
直截了當的更我說,這事沒人知道,隻要有人知道,就是我說出去的,他會弄死我,而且會讓我一家人不好過。
他甚至狂妄地說,他弄死我,不是叫社會上的人,而是動用六扇門的人。
我當時太年輕,完全被他給嚇唬住了。
他當著我的麵穿著衣服走人,我半天說不出一句話。
龔文霞打開保險箱,當場交給了我50萬,我正要走的時候,她直接把我摁在地上。
當時我可沒想到怕,也沒想到說對不起你父親,隻是覺得剛剛被東方達興玩玩,是不是太臟了一點,彆弄出毛病來,所以堅決不同意。
龔文霞直接說,如果我不弄,就證明我一定會告發她,隻要我出門,她馬上給東方達興打電話,說不定等不到明天,我就會出意外。
甚至小敏的媽媽和小敏都會出意外,那時小剛還沒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