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諾克默奇到宏石森林,羅文也不知道自己用了多久的時間。
他隻知道自己到了士兵蘭斯所說的宏石森林的時候,時間大概是到深夜了。
明亮的月光照在羅文的頭頂上,下了馬,羅文準備隻身進入宏石森林。
蘭斯並沒有跟來,因為他已經沒有那個精力了,如果當時羅文不說自己要過來救援這支德瑪西亞偵查小隊的話,那麼蘭斯返回來,很可能見不到他們就會被諾克薩斯人抓住。
某種程度上來說,蘭斯當時已經有了死誌了,他就是回去找死的。
而現在,羅文願意去援救,雖然隻有羅文一個人,但是蘭斯依舊是輕鬆了不少,而一輕鬆,這家夥就睡過去了。
在進入森林前,羅文又伸手拍了拍黃馬的屁股,這匹馬也跟著羅文有小半個月了,因為是第一次擁有自己的馬,所以羅文對它也是很好的。
喂食草料都是親自喂,還為它刷過毛,也因此,羅文和這頭被自己叫做胡蘿卜的黃馬,也有了不錯的感情。
正如現在,羅文就看著這頭通人性的黃馬,拍著它,輕聲道:
“蘿卜,我一個人去就好,你原路返回吧,你能找的到回去的路,對吧?”
胡蘿卜打了響鼻,然後,它朝著諾克默奇的地方跑去,證明了羅文的猜測沒有錯。
這匹馬是真的很通人性。
但是這也是正常的,畢竟德瑪西亞還有頭獵鷹能帶著人上天飛,下地的時候還能充當頂級戰力呢。
因此馬很靈性會有問題嗎?
要羅文來說,那還真的沒有問題!
進入宏石森林後,和當初在青峰鎮的時候一樣,羅文很熟練叢林中的環境,斯裡蘭叔叔饋贈的技能起到了大作用,對這類地形,軍人反而是沒有獵人熟悉的。
也因此,羅文進入宏石森林的一瞬就,就像魚如了水中一樣,輕鬆的躍到了樹上,緊接著,羅文便在樹上來回穿梭,速度迅敏的就像是一隻猴一樣。
大概就這樣走了能有十幾分鐘,羅文在月光下,見到了一批穿著甲胄的人,他們身上的裝備並非是統一的,衣服和武器是五花八門,各種各樣的款式都有,有的家夥上半身穿著鎖甲,下半身則穿的是個重甲,有的穿著破了個洞的皮甲和輕甲,羅文深呼吸一口氣,他認出了這群人——是諾克薩斯人。
隻有諾克薩斯的士兵才會有著這樣的裝備,因為過於龐大的人口,外加上全民皆兵和落後的經濟實力,諾克薩斯雖然每天都能生產出成千上萬把的武器,但是那都是非製式的武器,在需求上,美觀是不可能有的,因為諾克薩斯的武器主打的就是一手好用能殺人。
鏈錘和砍刀斧頭這類武器是諾克薩斯最常見的武器,在戰場上,鏈錘和斧頭的殺傷力是最大的。
劍?劍是不可能會有的,劍是很好看,但是放在戰場上,劍絕對不是最實用的武器。
武器都這樣了,那麼就更彆說鎧甲了,雖然有著掘沃堡作金屬補給,但諾克薩斯的底層士兵是沒資格獲取精良的裝備的。
隻有戰績,獲得戰績和榮譽後,才能獲得更高的地位和更好的武器。
其實羅文在穿越來之前,對諾克薩斯是更有好感的,因為諾克薩斯雖然是軍國主義帝國,但是諾克薩斯也是實打實的走能者居上的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