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時狩獵》全本免費閱讀
1)看不慣
顧承川第一次見季伏雙,是在他十二歲那年。彼時他已小學畢業,是個獨立大男孩,對於新搬來的鄰居家那個隻有五歲,還在讀幼兒園大班的粘人精小姑娘很看不慣。
小姑娘嬌氣頑皮,小豆丁的身材竟然妄想騎他的自行車,摔他人摔他車,還連累他被家長罵。
她不長記性,騎車事件後,蹬著兩隻小短腿,跟蹤他去到暑假補習班。若不是他有心放水,她怕是早已丟在路上。
他的好心沒換來好報,失蹤一天的小孩被報到派出|所,他剛回到小區,就被當成人販子盤問。
在十二歲的小少年心裡印下難以磨滅的印跡,從此對那個小他七歲的鄰居小女孩敬而遠之。
直到他十七歲那年暑假,某天因為打籃球受傷,在家休養,剛吃過早飯就聽到家門外響起小女孩響亮的哭聲。
他被吵煩了,想驅趕對方,開門就看見一個小小的人兒縮在樓梯間,哭得全身顫抖。
他忽然想起自己年幼時丟失的那隻博□□崽,小家夥害怕時,也常常縮在角落發抖。
於是,小姑娘被他領進家門,他好吃好喝招待,逗她玩陪她笑,總算把小姑娘哄得高高興興,他好像也彌補了幼年的缺憾。
彼時他並不知道,正是因為那一天的相處,徹底改變他跟小女孩的關係。
2)粘人精
意識到兩人關係變化,是在顧承川高考結束的那個暑假,在他破天荒地應了鄰居小孩們的邀約,帶他們去林場露營的那天。
一群十多歲的毛頭小孩,一路嘰嘰喳喳,作為唯一的成年人,顧承川不勝其煩。
半路,季伏雙追上顧承川,悄悄遞給他一隻耳機:“他們太吵了。”
見她撇嘴攤手,一副小大人的模樣,顧承川不禁莞爾。
不知是他的反應招惹到季伏雙,還是旁的什麼地方得罪她,她竟然趁他不備,跳上他後背,勾住他的脖頸煞有介事地說:“我不吵,但是我走不動了,你背我吧。”
他背了她一路,等到目的地,她也不等他蹲下,就飛快地跳下去,追逐同齡的小孩打鬨。
他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她是把他當交通工具了。
已十八歲的“高齡”竟然著了小學都沒畢業的小孩的道,他兀自懊惱。
然而,那股懊惱勁還沒來得及發育成型,就被突然拽住他的小手打斷。
“哥哥,他們欺負我!”
告狀的小姑娘鼓著腮幫子,眼角委屈地耷拉下去,看上去實在可憐。他同情心泛濫,領著小姑娘找人算賬。
他是很久之後才知道,那天她並沒有被欺負,而是跟小夥伴們打賭,說大夥眼中高冷的哥哥肯定會為她出頭。
於是,他又一次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她當做工具。
他本來該氣,本來該煩,可是一想起小姑娘的哭聲,想到她耷拉的眼角,就忍不住想起他的小博美,擔心她會不會真的受到欺負。
此後歲月,狼來了的故事反複上演,顧承川從一個被動的工具,逐漸長成會自動擔心她,惦記她的模樣。
3)躲避
顧承川從不覺得季伏雙對自己有什麼彆樣情感,就像他對她,隻是把她當成妹妹,偶爾……把她當成他走失的小博美。
他工作第一年,季伏雙讀高一,他忙於工作,公休假期又沉迷於戶外運動,算下來,有將近一年的時間沒有回過老家,也沒有見過季伏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