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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一方這話說出來其實很得罪同行。
“熱衷八卦,是因為人性有好奇心。在合法的範疇裡,市場有需求,就有人提供產品,明星的隱私權在無形中被出售,成了這種滿足好奇心的產品,也給他們……哦不是,是我們,帶來了業務能力以外的收入。”
“這部分收入,實際上遠遠超過業務能力帶來的收入。”
“道理很簡單,你們有沒有發現,話劇演員,舞台劇演員,他們的平均演技遠遠超過電視劇裡你們熟悉的明星,但是他們收入有多少呢?非常低。”
“如果他們選擇走上熒幕,被更多的人所熟悉,那麼他們在增加曝光度的同時,就無形中出售了隱私權,收獲粉絲的同時,也收獲了輿論的中傷、黑粉的抨擊。”
“這是一定會發生的事,這是人性不能改變的規律。”
“所以我說明星其實是用低社會地位,等價交換了高收入……當我們被群眾和媒體無所不在的相機和目光監視的時候,我們失去的隱私權,曝光度越高,隱私權就失去的越多,同時……我們也會得到更高的片酬,更高的廣告費,這是一個簡單清楚的成本代價。”
“隻是很多同行沒有意識到。”
“明星存在的價值,就是服務大眾,讓儘可能多的人從我們的存在裡得到快樂和滿足,八卦是其中占比最大的部分。”
“我的同行其實不需要抱怨沒有隱私,不用抱怨假新聞,因為這些是不能通過任何手段根除的東西……”
“他們隻要主動降低曝光度,隱私權就會慢慢回歸,當然,收入也會慢慢遞減。”
“社會地位高低,有很多標準,我覺得其中最主要的一項,就是看隱私權能不能得到保障。”
曹一方又簡單的講述了一下,藝人這個職業的高淘汰率,以及缺乏長期的核心競爭力。
“我們一直在罵小鮮肉,但是回望一下,過去十年湧現出來的小鮮肉們,如今基本上都已經報廢了,剩下的都在努力轉型……而更多的小鮮肉在付出血汗甚至是節操的代價後,甚至連演藝界的門檻都沒踩進去。”
“你們覺得這一行錢很好掙,社會地位很高,那是因為你們看到的隻是冰山浮現在水麵上的一角。”
“最終,明星隻是娛樂大眾的產品,這個事實是很殘酷的,而且代價極大……”
“知識點要記住,明星的高收入,純粹是以低社會地位進行的等價交換。”
曹一方整段話說得都不快,而且在重點的地方抑揚頓挫,加重語態,非常好記。
不少觀眾的感覺是漲了知識,於是極為熱情的報以掌聲的鼓勵。
當然,道理是說不完的,每件事都可以有十萬八千個角度。
但是時間有限,沒有人再繼續找茬,後麵還有重點要爭辯。
至於娛樂新聞是否太多,社會是不是不應該關注明星,轉而關心科學家、軍人、警察等比較高大上,有正能量的職業。
曹一方讓他們以剛剛說過的邏輯做個思考。
在人性中有造星欲望和八卦欲望的前提下,藝人脫離明星的光環,轉而給科學家、軍人等戴上明星光環。
這個世界會變成什麼樣子?
正是由於明星創造的價值僅限於娛樂產業,他們被全民娛樂和消耗,帶來的問題不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