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有一個好項目(1 / 2)

可能很多人會懷疑這樣說:有時候明明是賠錢的生意也要做。

比方說。前幾年煤價低穀。從礦井下挖煤出來的成本,高過售價。

就是每挖一頓煤都會虧本兒。

這時候問題就在於,你還必須繼續挖。因為很多供媒合同都是長期合同,合同必須履行,不然會帶來更加嚴重的後果,以及無法預期的連鎖反應。

當豬肉價格漲到30多元的時候,給真功夫供肉豬肉的一些供應商就不願意繼續供貨。

真功夫的供應商合同是一年一簽,也就是今年的價格去年就定好了。

供應商采購的價格是市場價,誰也不能控製肉價啊,這裡麵就會隱藏很高的風險。

很多的商業糾紛就是這樣產生了,供應商也是兩難啊。

如果你違約就要支付違約金,更重要的是你將失去未來很多年的長期供貨合同。

所以肉價剛開始飆升的時候,供應商一邊忍著虧損繼續供貨,一邊都在念經拜佛希望肉價回歸。

直到豬肉價格一路上揚,沒有回頭的可能了,擦一下眼睛,供應商的做法就開始分化。

像正大集團這種大的供應商就直接不供了,你真功夫愛咋滴咋滴。正大自己養豬,豬肉價格上漲對正大來說是賺的盆滿缽滿,根本不在乎真功夫這樣的客戶。

小供應商可就慘了,堅持吧,賠不起。不堅持吧,違約了,貨款收不回來,明年的合同也沒指望了。

我在東莞會見了真功夫的老總。他也為難,難到什麼程度。

他說:“我們派人去歐洲敲門,到各個肉聯廠找肉,500多家門店,沒有肉怎麼開門營業。”

問題還遠遠沒有這麼簡單。

這是牽扯到一個社會的根本問題,那就是要不要有誠信,要不要履約。

我們從小到大一直有一個慣例,打了人要賠醫藥費。

這原來看起來好像天經地義。你傷了人,幫人看病賠醫藥費。

但你細想一下,這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

完全不能解決問題,這是不是在鼓勵打人呢?

是不是看一下兜裡有點錢,打他個300塊錢的!

這一條是不是特定給窮人的呢?

問題的關鍵就是沒有懲罰。

沒有懲罰的社會環境,造成了大量的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行為。

沒有懲罰性,隻進行損失性賠償。就像我們習以為常的,坐車逃票,抓住了補票,抓不住好彩。

還有普遍存在的偷稅漏稅,查出來了,補交。查不出來,等於賺到。

可能我們並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而且也已經積習難改,進入國際社會就會遇到懲罰。

十幾年前南方打撈局,就整了一出這種惡心事。

4000噸起重能力的打撈船,是打撈局委托上海造船廠建造的,一下海就是大手筆,成功完成了南天一號的打撈。

轟動一時。

後來外出闖世界,對外進行出租。按天算,一天200萬人民幣。也有一些其他的出租方式,比方說,按照打撈結果分紅。

有一次在新加坡簽了國際合同,後來發現可能會沒錢賺。就開船跑了。

再次到新加坡海域作業的時候。船被扣了。

新加坡法院判賠償相當於2億元人民幣的美金。

打撈局這會是貼了老本兒,單位也沒有那麼多錢啊,拿了1億,隻能向上級要啊,不然怎麼辦。船是國家最大的打撈船,總不能不要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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