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看法(2 / 2)

亂世棟梁 米糕羊 6373 字 8個月前

所以他聽了“蕭大款”這個名字後,第一印象,是一個肥頭大耳、脖子戴著金鏈子、十個手指帶著金戒指、全身土豪金的油膩男子。

結果,是一個身材正常、儀表堂堂的瀟灑皇子。

至於皇子蕭大球,這名字真是讓他覺得很尷尬。

為何文藝氣息滿滿的父親,給兒子取這種名字?

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麼?

思來想去,李笠覺得可能是這個時代的一些詞彙,詞意和後世有所不同,所以在後世聽起來土味濃鬱的詞,在這個時代,是高雅詞彙。

譬如球,現在指的是球形美玉,也就是珠子,而後世的“球”,其字意已經有些不一樣了。

但無論如何,他是不會給兒子取這種名字的。

想到遠在建康的兒子,以及兒子他娘,李笠有些期待,也不知何時能有機會去建康一趟,畢竟自己是地方牧守,未得許可不得擅離職守,不得擅自進京。

蕭大款和王僧辯商量方略,見李笠似乎走神了,問:“李鄱陽?”

“下官在。”

“你奉命入湘作戰,如今大功告成,接下來是去是留,寡人可做不了主,所以,有何打算?”

這個問題問得好,李笠當然有了主意:回鄱陽。

鄱陽那邊還有開源、增收的重任,如今活捉河東王立下大功,已經不負陛下重托,他應該回去了。

反正功勞是板上釘釘,他和梁森必有嘉獎,也該功成身退。

否則有他這‘搶人頭’的瘟神在,西征諸將恐怕夜不能寐。

“大王,下官打算先回鄱陽任上,同時,請大王向陛下報捷,陛下若對下官另有安排,下官再按旨意行事。”

“也好,既如此,寡人安排船隻,讓李鄱陽儘快回去。”

“下官謝大王。”

蕭大心看著眼前這位幾乎和自己同齡的高個,心中多有感慨。

厲害,真厲害!果然如父親所言,李笠本事不小!

王僧辯在一旁,見李笠這‘瘟神’決定要走,不由得心中鬆了一口氣:李笠此人運氣極好,真不能留下來。

否則一旦此人隨軍作戰,搞不好...

搞不好又把大功給搶了!

王僧辯實在是對李笠的好運氣心有餘悸,西征大軍那麼多將領摩拳擦掌,等著立大功,所以,無論如何都得把李笠‘請’走。

不過,他也看得明白,李笠把河東王帶來交由蕭大款處置,是深思熟慮的結果。

簡而言之,此人不僅會打仗,還很會做人、做官。

陛下讓皇子掛帥出征,當然是要給皇子以積累威望的機會,如今河東王在手,蕭大款便能輕鬆收複湘州,這對於接下來的戰事,很有幫助。

所以,李笠把蕭譽交給蕭大款處置,而不是自己偷偷帶著前往建康,等同於幫蕭大款一個大忙,不僅蕭大款會記著,陛下知道了,也會很高興。

其次,蕭譽是死是活,當然最好由陛下來決定,但是,若陛下想要蕭譽‘意外身亡’,無法活著回到建康,就得有人來乾‘臟活’。

李笠不想參合這種事,便把蕭譽交給蕭大款,也省得自己為難。

最主要是李笠有自知之明,知道活捉蕭譽的功勞太大,已經讓西征諸將心中不滿,若不識好歹,留下來隨軍作戰,這可就是招人恨了。

王僧辯看著李笠,有些感慨。

按年紀,李笠是他的子輩,而他的子侄之中,和李笠年紀相仿的,沒有對方這麼‘少年老成’。

也沒有李笠的能耐,更沒有李笠的膽氣。

一想到去年建康之役,李笠居然挾持湘東世子“飛”入台城,王僧辯就覺得此人膽氣非同小可。

至於後來,收複曲阿之後,以‘將帥灑掃帝陵’為由,硬是把身在京口的侯景,引誘到曲阿,然後實行水攻,一戰擒之。

這種謀略,可比許多同齡人強多了。

才二十出頭,就已經有如此表現,難怪陛下會青睞有加,王僧辯琢磨著若假以時日,不知李笠會有何種成就。

不過,李笠既然要走,那就再好不過,若隨軍西征的話,王僧辯覺得自己睡覺都睡不好。

因為這小子實在是太能搶功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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