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遍體鱗傷的李笠躺在地上,他看著假裝堅強的小侄子李昕,心中除了憤怒,還是憤怒。
李笠被遊軍抓進大牢,打得死去活來,這還不夠,對方還把他家人也抓來了,同樣投入大牢。
母親吳氏、嫂子林氏,因為是女囚,所以關在彆處牢房,而小侄子李昕,因為年紀小,按說要和林氏關在一起,卻被人領來,讓他叔侄相聚。
雖然沒有人傳話,但這種行為李笠看懂了:你若是不懂事,自己死了不要緊,連累家人的話,李家可就要絕戶了。
何為“懂事”?
當然是認罪,承認自己和馬青林是一夥的,受馬青林指使,犯下許多罪行。
那麼罪行是什麼?
獄卒就來念叨過,在李笠麵前念叨,仿佛自言自語:“你好大膽喲,說動同村出逃去投妖賊,又接近官眷意圖投毒....”
這就是幕後主使的手段,悄悄地威脅他,讓他“懂事”。
認罪,自己去死,爭取機會讓家人苟活,不然,李家絕戶。
“家中情況如何?”李笠忍著疼痛,儘量以平靜的語氣發問,強忍著淚水的李昕聽了,回答:“他們來得急,我們被抓走時,還沒來得及和左鄰右舍交代....”
“是麼?魚塘呢?”
“阿叔放心,一直雇人看著,武叔說會幫忙看家,想來不會有事的。”
居然被一個小家夥安慰自己,李笠覺得有些心酸。
他侄子年紀小但性格倔強,不是遇事便哭哭啼啼的性子,所以如今雖然眼淚在眼眶裡打轉,卻未曾流出來。
李笠受了測罰之刑,又被鞭撻,已然是奄奄一息,後來得侄子照顧,喝了幾日稀粥,好歹撐住,體力在慢慢恢複。
但是,距離結案的日子也越來越近了。
李昕見獄卒不在,低聲問:“阿叔,是不是有人陷害阿叔?”
侄子能問出這種問題,李笠有些意外,點點頭回答:“嗯啊,阿叔可能招惹了什麼人,被人陷害了。”
李昕又問:“那,那明府會揪出幕後主使麼?”
“不知道呢,斷案要講證據,人證物證都要有,我可不知道那壞人準備了什麼證據。”
“阿叔不可能做壞事,所以假的就是假的,那壞人做壞事,不得好報!”
李昕咬牙切齒的說著,李笠不知該怎麼接過話茬,耳邊回蕩著一個聲音:
要證據?好啊,現做一個證據!
即便是在後世,也免不了冤假錯案的發生,更彆說在古代,一個手握實權的官吏,要弄死一個沒有背景、靠山的百姓,簡直不費吹灰之力。
必要時,甚至連證據都不需要有。
秦檜害嶽飛時,需要證據麼?
但是,小人誣告良民,反倒需要證據,因為要做表麵功夫,糊弄上麵。
李笠如是想,讓侄子扶自己起來,靠牆坐著,繼續想辦法。
他沒有靠山,沒有親族,被人誣告,隻能靠自己想辦法,最好能夠和原告對質,在所謂的證據裡找到破綻並拆穿。
這種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李笠不知道對手為他準備了什麼樣的“鐵證”,但知道自己無法在外四處搜尋證據來“證偽”。
唯一的機會,就是被人帶上公堂,然後當場對質,靠著對質來自證清白。
這樣的難度很大,對方既然出手了,那必然是有備而來,人證物證俱全,用後世的話來說,就是有“完整的證據鏈”。
他自己事前沒有任何準備,光靠臨場發揮和口才就想翻盤,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想著想著,李笠有些煩躁,自從他“新生”一來,短短數月的人生路卻不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