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賭注(2 / 2)

亂世棟梁 米糕羊 6448 字 8個月前

李笠腹誹著,收回看向水老鴉的視線,低頭整理起釣具來。

旁邊不遠處,柳盼倚著水榭扶欄,大聲問:“李笠,你有把握麼?”

李笠抬頭回答:“回郎君,小人儘量。”

“莫要儘量,一定要贏!”柳盼呼喊著,滿是期盼的表情。

一個小胖子來到他身邊,看著正在整理釣具的李笠,又看看另一艘船上正在打理水老鴉的父子,笑盈盈的回頭對柳盼說:

“一會我贏了,你不能耍賴,李笠就去王府,陪我玩。”

這話聽在李笠耳裡,如同催命符,而柳盼則不服氣:“你如何知道一定會贏?李笠慣會釣魚,肯定能贏的。”

小胖子不以為然:“這不可能,我這水老鴉,捕魚比人厲害多了,最厲害的那隻,捕起魚來飛快,李笠可贏不了。”

柳盼反駁:“那得比比才知道。”

兩個小家夥在鬥嘴,李笠聽在心裡,憤憤不已。

他是個魚梁吏,在官府中人看來,就是“官方專用漁民”,跑腿的命,如今父母官的小郎君要魚梁吏陪著玩,那有什麼問題?

然後,王府的小郎君要魚梁吏陪著玩,又有什麼問題?

這年頭,吏家子服吏役,不僅為官府做事,有時還得為官宦人家,或者王公貴族做事,這有個名頭,喚作“餉家”。

官員外任,家人不一定隨行,於是朝廷為了讓官員沒有後顧之憂,就讓當地小吏到官員留守家人的住處乾活,此即為“餉家”。

實際上就是官府把勞動力(小吏)作為福利,發放給官員(有期限),這也是一種吏役。

鄱陽王的封國在鄱陽郡,鄱陽城裡有鄱陽王府,所以,鄱陽郡廨必須時刻為王府著想,時刻提供“福利”。

雖然鄱陽王常年不在封國,帶著家眷在京城或者地方當官,但隻要鄱陽城裡的王府有鄱陽王的眷屬住著,鄱陽郡廨就得安排小吏“餉家”。

年初,就有鄱陽王的家眷到鄱陽城小住,眼前這個小胖子,便是鄱陽王的兒子。

但到今日,李笠依舊不知道這小胖子的名諱,他沒資格問,對方也不屑於說。

同理,李笠若不是得劉德才透露,同樣不知道柳府君的兒子是什麼名字,隻能靠猜。

在官宦子弟、宗室子弟麵前,魚梁吏是比草民地位更低的賤民,貴人們沒必要自我介紹,而隨從,也不會向賤民介紹自家郎主的姓名。

李笠不打算親近這樣的小家夥,但他不找對方,對方卻找上門。

要他和王府的水老鴉,進行一場比賽,看看誰捕的魚多。

參賽的水老鴉隻能是一隻,而李笠不能用網捕魚,隻能用魚竿釣魚。

人和水禽競技,其實是對人的一種侮辱,但李笠沒資格說“不”,因為在人上人看來,他和水老鴉,都是一路貨色。

不過是一個捕魚工具而已。

現實如此,李笠隻能從命,而且還要拚命,因為若是他輸了,就要去鄱陽王府“餉家”,陪著小胖子玩耍。

事情的起因,李笠聽柳盼說過,就是小胖子找到好友(柳盼),要求李笠去王府陪自己玩。

柳盼不同意,小胖子當時有些掃興,卻沒說什麼。

隔日,又舊事重提,說吏家子“餉家”理所當然。

於是兩個小家夥就定下賭約,讓李笠和小胖子的水老鴉比賽,賭注就是李笠,若李笠輸了,就得去王府。

這種肆無忌憚的熊孩子,可不好伺候,對方不把人當人,而是當做玩具。

熊孩子得了新玩具時,寶貝得不得了,可以抱著玩具一起睡覺,說什麼“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等到玩膩了,就扔到一邊,再不搭理,甚至肆意破壞,以此取樂。

李笠不想伺候這種熊孩子,而且他擔心是王府裡有人慫恿小胖子,把他弄進王府,然後“有仇報仇,有怨報怨。”

三個月前,為王府放債的呂全誣告李笠,結果自作自受,丟了性命,李笠有理由認為,呂全後麵的王府管事詹良,可能心懷怨恨,找機會收拾他。

此次,小胖子說不定就是被那詹良慫恿,搞什麼比賽,以此讓李笠入王府餉家。

李笠覺得自己若進了王府,就是到了詹良的‘主場’,自己極有可能會因為各種“意外”丟掉性命。

事關自己的性命,李笠不敢掉以輕心,看著對麵船上的水老鴉,他暗暗下了決心:無論如何,我都不能輸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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