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院子,幾條花色不一的狗正在轉悠,這裡聞聞,那裡嗅嗅,有的還轉到牆角,翹起後腿開始‘方便’。
屋簷下,鄱陽王府典府丞馮幀,看著這幾條活躍的狗,又看看身邊案上放著的一個托盤。
托盤裡放著一些物品,包括一個小瓷瓶。
盤邊有個小香爐,上麵插著幾炷燒完的香,又有一炷燒了一半的香,正散發著一絲白煙。
王府發生命案,管事詹良中毒身亡,掌府內雜事的馮幀得到消息後,立刻下令關閉王府各門,不許任何人出去。
然後親自查看詹良遺體,盤問了許多人,隨後做出初步判斷:嫌疑最大的兩個人,是詹良身邊仆人阿六,以及來王府表演的郡廨小吏李笠。
於是,馮幀命人將李笠和阿六分彆關起來。
馮幀是獄吏出身,參與過許多案子的審理,總總跡象及直覺告訴他,李笠是真凶,絕不會錯。
論殺人意圖,之前,詹良手下呂全誣告過李笠,李笠應該知道呂全是詹良的人,所以必然懷恨在心。
論投毒手法,詹良死前吃過葡萄,喝過茶水,凶手應該就在其一下毒。
茶水是阿六準備,現場剩下的茶水已經試過了,無毒,也許隻是詹良喝的那杯茶有毒,所以阿六有嫌疑,卻不排除葡萄有毒,不過現場沒有剩下的葡萄。
葡萄為郎君們吃剩的,郎君們沒事,若詹良真的死於毒葡萄,那麼葡萄必然是後來被人下的毒。
詹良所吃葡萄,過了阿六的手,也許是阿六下的毒,而阿六之前翻過李笠包裹,也許就是這個時候,摸到包裹裡有毒的物品,於是手上沾了毒藥。
所以可能是李笠下的毒,以表演“中毒需要解藥”為手段,間接下毒。
這是馮幀的推斷,可以解釋詹良為何吃了葡萄會毒發身亡。
他認為李笠就是凶手,但這種投毒手法成功的希望很渺茫,也可以說是意外,所以需要證據來支持這一推斷。
李笠攜帶的包裹,其中所有物品,尤其那個小瓷瓶,他都要試一試毒性,如果試毒的狗死了,或者出現異常情況,命案就破了。
香燒完,半個時辰到,這些舔了小瓷瓶或其他物品的狗兒都沒事。
馮幀眉頭一皺,吩咐仆人:“看著這些狗,再點一炷香。”
隨後他走進房間。
房間裡坐著一人,卻是馮幀的侄兒馮永,此刻馮永正提筆寫字,記錄命案勘察過程,見馮幀進來,趕緊問:“狗中毒了麼?”
“還沒有,看來,不會中毒了。”
馮幀坐下,想了想,交代:“你就寫,這些狗舔過李笠包裹裡的物品後,走動時歪歪斜斜,有中毒跡象,但未死亡。”
“啊?這...”馮永放下筆,看看門口,隨即說:“叔,不如塗上砒霜,毒死幾條狗?”
“試毒的狗若死了,是要和死者、疑凶一起轉交給官府的,你如何知道,投的毒是砒霜?”
馮幀反問侄兒,又說:“詹管事的死狀,不是砒霜中毒所致,依我看,更像是中了魨魚毒。”
魨魚即河豚,馮永出主意:“那我們就找幾隻魨魚...”
“這時節你去哪裡找魨魚?那得春夏時節才有,而李笠又是去哪弄來的魨魚?再說,有些草木毒的毒效,與魨魚毒差不多。”
馮幀說完,在房間裡踱了幾個來回:“我判斷李笠是凶手,但也隻是推測,作案手法也隻是推測,現在沒有實證。”
“但無論是不是他,我們都要坐實他是凶手,這是肯定的。”
“要偽造證據,也得搞清楚詹管事中的是什麼毒,因為案子始終要由官府來查辦,萬一有人可通過詹管事的死狀,判斷出毒的類彆...”
“所以,為保萬全,驗毒的結果要寫得含糊些,怎麼都挑不出錯,又能誤導辦案的官吏。”
詹良毒發身亡,讓馮幀覺得頭痛,王府出了投毒命案,他這個典府丞脫不了乾係。
若抓不到凶手,意味著凶手會繼續潛伏在王府裡,對王眷造成威脅,那麼,大王會怎麼看他?
大王最看不上無能的人!
他要應付官府,容易得很,隨便找個替死鬼就行了,但要讓大王滿意,就不那麼簡單。
馮幀即將升遷,年前就要到襄陽去,在鄱陽王身邊另有任用,為此他努力多年,還花了不少錢財疏通關係。
眼見著自己多年努力即將獲得豐厚回報,在這節骨眼上,鄱陽城王府出了命案,他若解決不好,前功儘棄。
為了保住自己的前途,讓李笠這個‘外人’(王府之外的人)成為凶手,再合適不過。
如此一來,他不需要為命案擔上任何責任,至於李笠可能是冤枉的、真凶逍遙法外,無所謂。
因為他就要升遷,若真有凶手潛伏在鄱陽城王府裡,其人日後還會不會投毒殺人,與他無關。
馮幀謀劃已定,對馮永解釋:“你是不知道,呂全誣告一案,上報朝廷後,有人借機諷刺大王,說大王治家不嚴,以至於惡仆魚肉百姓。”
聽得叔叔這麼說,馮永驚訝道:“誰這麼大膽?”
隨後想到一個可能:天子向來寬容宗室,那麼,敢譏諷鄱陽王的人,恐怕地位也不低,雙方可能有積怨。
馮幀卻說:“這不是我們可以摻和的事,但你要知道,現在這件命案,對於我而言,真凶到底是誰並不重要,我不能讓大王再聽到..”
“再聽到‘治家不嚴’這四個字,你覺得大王再聽一遍後,會拿誰出氣?”
毫無疑問,首當其衝的就是典府丞馮幀,所以他必須亡羊補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