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
時間充足,帶著自行車,李龍有充足的時間把這些東西弄回去。
小野豬還在動彈,這是被狼咬到了脖子的那頭,不需要李龍補槍,小野豬血還在流,不過肯定是活不了了。
半大的野豬是死透了,身上中了三四發子彈。
狼也是。
李龍其實最後有兩發子彈還是向著逃跑的野豬打的,隻可惜沒留下來啥獵物。
當然,現在他已經很滿足了。
在這裡開膛不方便,洗也不方便,李龍看著沒啥問題,背著槍返回,去把自行車騎過來,然後開始往車上綁。
大野豬和狼捆在一起,摞在後座上,把後座的卡子向後扳到最大,幾乎扳平,然後把野豬和狼抱著放上去。
這野豬和狼加起來近百公斤,李龍差點兒沒搞上去。
把這兩個放好後,李龍又把小野豬抱起來,勉強撂在上麵,然後趕緊拿繩子捆好。
自行車幾乎要後仰起來了,李龍隻好用力壓著前把,推著往前走。
雖然掌握平衡很不容易,但心情是美美的。
這三個大家夥,怎麼也都夠小夥子們吃的了吧?
他甚至在想著,就那一頭半大的有六十公斤的野豬吃著就行了,剩下的小野豬,和狼肉,就幾家親戚分一分。
當然,其實找小夥子們一起吃肉乾活,不光是挖甜菜找人,也有聚攏人心的意思。
畢竟你家富了,明麵上不說,私下裡肯定是有人有紅眼病的。
但你把一頭野豬拿出來,分給小夥子們一起吃。吃人嘴軟,讓這些人說你好話不一定,但大多數做不出來那種吃了你的肉還說你壞話的事。
要求不高,這就行了。
至少讓李家在彆人眼裡不是那種“為富不仁”的人。
隊裡其實有那樣的人,富了,在外麵找活發了家,就拚命想著脫離這個地方,和隊裡的朋友鄰居也不咋來往。
但想要融入到新的環境裡並不容易,後來還會回村裡來,說一些外麵闖蕩不易的話,但大家並不會有什麼同感,也不會有羨慕嫉妒,甚至都不會像以前那麼熱情。
畢竟是你先“脫離組織”的。
把自行車推到木屋前的泉水邊,李龍卸下東西,長出了一口氣。
此刻距離太陽升起還有至少半個小時。
今天一上午估計就要耗在這裡了。
這玩意兒就跟影視節目裡的破案一樣。呈現給觀眾的是警察和犯罪分子鬥智鬥勇的那些精彩。在觀眾看來,抓到罪犯,一切就結束了。
但對於辦案人員來說,抓捕到罪犯,其實一切才剛剛開始。固定證據,審問口供,書寫報告……這些才麻煩呢。
打獵也一樣。
一槍把獵物撂倒自然是最好看的,也是最刺激最精彩了。
但實際上呢,打完獵後,那些獵物不可能自動變成食物,接下來的處理才是重頭戲。
李龍把小野豬和大野豬泡在水裡,先去剝那個狼的皮。
狼真慘。
骨頭不知道被踩斷了多少根,身子軟的,嘴裡還在冒著血沫子,應該是內臟也被踩傷了,李龍不知道裡麵還有多少能吃的。
三頭狼圍獵十幾頭野豬,然後被反殺,這也算是森林裡的傳奇故事了,改編成電影,至少能講個上下集的。
努力剝開狼皮,李龍看到皮子上沾著不少血,這都得刮乾淨,不然皮子殘值還會降。
三根肋骨被踩斷直接從肉裡穿了出來,這狼死前也挺痛苦的。
剝完皮後,李龍開膛,還好,他擔心的事情沒有發生——那狼的肚子腸子沒有破掉,內膛裡麵沒有屎。雖然有不少的血水,但用泉水衝一下也就乾淨了。
李龍把內臟翻出來放一個大盆裡,然後開始剔肉。
狼身上精肉多,膘不算肥,但還是有點網油,李龍把腿、肋骨什麼的都切開,大小腿之間也剔掉,主要是為了把狼髀石弄出來——狼牙和
狼髀石都是好東西,得留著。以後想找都不容易找到。
現在村裡的人還不怎麼能接受,等能接受的時候,已經找不到了。
後麵把這些小東西拿出來,小孩滿月的時候送禮,肯定是受歡迎的。
至於爪子蹄子,李龍沒打算自己弄,太麻煩了。
把狼肉弄好後,李龍休息了一下。太陽已經升了起來,他回到木屋那裡,把兩個灶台都架起來,鍋裡倒上水燒著。自己則喝了點昨天剩下的涼開水,烤了一個剩下的包子吃了。
這時候李龍有點後悔沒有把陶大強帶上。兩個人的話,總比一個人強。
隻是一個人打獵習慣了,來的時候也沒想起來。而且陶大強跟著大哥逮魚,能掙一天的錢,打獵就隻有肉。不一樣。
吃完包子,休息了一會兒之後,李龍又去開剝大野豬。
就在這個時候,他聽到了屋子裡鹿的叫聲。
把這小家夥給忘記了。
李龍笑著拐回來,開小屋子的鎖,把小鹿放出來,牽著繩子拉到泉水邊上讓它喝了水,然後去木屋西麵,找了一片草好的地方密下。
大野豬剝完皮,開完膛,李龍覺得自己就沒啥勁了。
小野豬開了膛放了氣後,就不打算弄了。有小鹿在這裡,反正一時半會兒還沒辦法完全離開,那就先把肉弄回去,小野豬後麵自己細細再弄。
李龍把小野豬放大盆裡,大野豬和狼的肚子腸子泡上,其他內臟和肉裝一起進麻袋,濕了水灑上鹽,鹿也牽著放回小木屋,他鎖好門就往縣裡騎過去。
一道道風帶過,李龍覺得暢快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