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一章 拿馬來抵鳥(1 / 2)

司禮監 傲骨鐵心 4781 字 10個月前

魏公公不是耍無賴,而是理直氣壯的討要這筆賠款。

家國家國,家在前,國在後。

何為家,子孫即為家。

沒有子孫後代組成家,何來國。

所以,魏公公成了太監,理論上斷了子孫根,使得家國天下少了最主要的一環——家。

這事,往小了看是毀了魏公公個人,往大了看很可能壞了大明江山,毀了社稷基礎。

沒有小家,便無大國!

焉知他魏公公的後人沒有大將軍、大都督、大學者、大匠人、大狀師、大嫖頭呢。

家國無小事,魏公公出於現實原因,隻要求金錢賠償,已然是講道理,講律法,講良心的了。

否則,砸了你馬廠,把你搶個底朝天,誰又能奈何得了他?

告狀,可以,條條大道通京師,你儘管去告。

告贏了,算他輸。

世上事,總講個理不是。

沒有因,必然沒有果。

魏公公來你馬廠,總不是沒有因果的。

楊廠長渾身無力,棉被緊裹下的他,下麵也是涼涼。

他意識到自己即將麵對一張天價賠單。

一條好了的腿都要他五千兩,一條沒了的鳥要多少?

想都不敢想呐!

放眼廳堂內,皆是小賊太監的打手幫凶,沒一個自己人在邊上,那感覺當真是舉世無親,天下皆負我。

賠…賠不起。

楊廠長沒其它念頭了,他腦中空白一片,身子也開始搖晃起來。

見狀,魏公公不忍,他為人實誠,怕楊廠長因為過於恐懼導致神誌迷糊,無法行使他的正常民事能力,於是直接在其耳畔喝喊一聲,給了一錘子價格——一萬兩。

不容討價。

一萬兩是多,是嚇人,然而天可憐見,一萬兩能買來一條活蹦亂跳的鳥?

一個不完整的男人,內心的創傷有多大,又豈真是一萬兩能撫平的!

嗯,彆人或許不行,魏公公這,倒真可以。

他這人,倒是蠻喜歡用錢來解決事情。

當然,前提是他樂意。

一萬兩的賠款肯定是遠超楊廠長的心理底線了,老實說,雖然做了十七年廠長,撈了不少,但真論手中流動的現銀,恐怕他一家一當加起來也不會超過萬兩。大多數撈來的錢都叫他拿回老家買房買地了。

一條腿要了他五千,一條鳥再要一萬,加起來一萬五千兩,若按這數目賠,他恐怕得賣掉上千畝地才行。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楊廠長索性也放棄了掙紮,如死魚一般就想癱坐在地。

奈何身上裹著棉被,兩腿竟然彎不下去,隻得痛苦而僵硬的用心死神死的目光看著那不要逼臉的小賊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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