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公公很怕死(1 / 2)

司禮監 傲骨鐵心 3640 字 10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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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於威。

唯畏法者,畏法之威者,方不犯法。

所謂嚴刑峻法之惡名,全然來自於犯法身,而非守法者。律令對惡者、對宵小輩越嚴,則於守法者便是最大的公道。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無關年齡大小。

魏公公認為,越是年少者殺人,越當嚴懲之,因為此輩心中已開滿惡之花,無法救贖。任何試圖挽救少年殺人犯者,都無異於與虎謀皮。任何試圖對此輩的寬容,都是對天理的違背,對社會的不公。

“今日寬恕一人,明日便能寬恕二人、三人,此絕非律令之人道,也絕非律令之溫情,而是對我大明律令的推翻、不敬,如千裡蟻穴般,長此下去,我朝律令便淪為極少數人玩弄的把戲。如那少年行惡者,一縱再縱,豈不是叫我皇明律令反倒成了他們行凶的護身符麼?咱家管不了外麵的事,咱家隻知道在咱家的治下,這種顛倒黑白的判令絕不能發生,否則隻有一個結果,那就是咱們的百姓畏懼那些少年為惡者,那些無辜的死者家屬連討個公道的機會都沒有!”

魏公公又對鎮守衙門、海事衙門上下官吏說道:“將心比心,若爾等有子女、親屬遭那少年為惡者殺害,爾等難道就真能眼睜睜的看著他們逍遙法外,任他們在外麵繼續胡作非為麼?”

“是,也許你們會說你們是官咧,當官的子女、親屬哪能遇上這種事?可你們有想過咧,你們是官,你們的子女、親屬也會是官麼?君子之澤,不過五世而斬,若爾等不嚴於律令,那趙平安的悲劇便有可能發生在你們的後代身上。”

魏公公語重心長,雖然兩大衙門的主要官員都是太監,但是太監也有後人啊。他們有侄兒,有侄孫,有養子繼子,咱大明朝可不曾不許太監娶妻,更不曾不許太監有後。開國兩百餘年來,這當太監的立了功,哪個不是和那正常人一般蔭妻庇子的。

所以,現在執法嚴,不但但是為百姓,更是為這些執法者自身。

天道好輪回呐。

“朝堂諸公有什麼公斷,與咱有何關係?皇爺那裡,咱家自會分說,你們隻要明白一點便行,那便是永遠聽咱的話,咱叫你們怎麼做,你們就怎麼做!”

在魏公公的力主之下,陸小寶、鄭成兒等五名少年行凶殺人者被處以斬刑,凶犯各家父母依令罰沒家產,投充皇軍以服苦役。

此案在特區引起了極大轟動,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凡有子為惡者無不寒顫,社會風氣為之一改。

但此案同樣引發了大理寺、都察院、刑部的非議,不過這是後話了。有關此案詳情以及自己為何要如此重判的原因,魏公公已然修書一封八百裡加急遞進宮中。

當然,常例,公公每次給皇爺遞信、遞條子、遞奏疏密揭什麼的,都必備個萬兒八千孝敬。

再窮不能窮皇爺,再苦不能苦貴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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