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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明國人強加給朕的屈辱,朕一直是反抗的,但鑒於當時京都已經淪於明國軍隊控製,並且朝廷上的重臣都由明國人一手安插,甚至朕的禦所護兵都是由明國人的軍隊組成,因而朕的反抗是沒有意義的。
所以,朕選擇了隱忍。
然而,朕的隱忍卻讓明國人得寸進尺。
明國軍隊入城後的幾天,明國人一直沒有來覲見朕,當時朕以為那個明軍的統帥可能是忙於和秀忠的戰事而疏忽了朕,直到平吉突然來到紫宸殿,拿出一堆厚厚的文件對朕說道:“這是臣跟胡太君還有皇軍曹司令官合辦的一些協定,請陛下認可。”
朕一看這個協定,就火了,指責平吉:“你為什麼背著朕和明國人簽訂這些?二條知不知道?朝廷的其他大臣們知不知道?”
“請陛下不要以這種語氣和臣說話,這些都是早前和皇軍談好的事情,”平吉冷冷的說道,“二條大人是知道的。”
“二條知道?朕怎麼沒聽他說過。就算他知道,你們簽字之前也要先告訴朕呀!”朕當時真是強忍著怒火說的。
“其實這是二條大人的囑咐,說恐怕陛下身邊有些人不識大局,會影響中日共榮。”
平吉的話讓朕真的發狂了,忍不住喝罵他道:“混蛋!朝廷現在究竟是誰當家,是你們這些臣子,還是朕這個天皇,又或者說是那個逃回江戶的征夷大將軍!”
“臣豈敢。這些協定實在是權宜之計,陛下欲求憑借,豈能不許以條件?這原本是既成事實,將來還可以另訂條約,規定幾年將權益收回。”
平吉說的其實不錯,明國在協定書中所要的權利,本來是他們已到了手的東西。
最新的這些協定,其實是集中在民生方麵的。
比如,朝廷要將京都所有的道路、港灣、水路,礦山、集市全部委托明國管理。
朕既然是憑借明國軍隊恢複的大政,豈能不付出代價呢?
道理簡單,可朕儘管明白,卻不能不感到氣惱。
朕惱平吉和二條這兩個朕托以心腹的重臣過於擅自專斷,肆意拿朕的江山去和明國人交易。
朕也恨明國人的過分訛詐,朕的大政才奉還不過數日,就一下失去了所有的財權,軍權,甚至給官吏的委任權都沒有了。
“請陛下用印吧!”
平吉的語氣和冰冷的麵孔讓朕回到了現實,朕清楚朕如果不用印,或許外麵的所謂執政衛隊就會衝進來強迫朕用印,因此,朕妥協了。
用完印之後,平吉就將那些條約拿走了。
朕最寵愛的女官,也為朕生下一子一女的佳子跟著走了進來,朕將事情說於她聽,佳子聽後立即氣憤的說道:“內大臣他們太不像話,他們這是完全在替明國人效力,而不再是陛下的臣子了!”
“現在木已成舟!”
朕頹喪地說了一句,如果早知道事情會成這樣,朕還不如跟著秀忠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