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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烈慶祝李炎昭同誌成為本書第18位盟主,公心甚悅,不枉一路栽培,盼其再接再勵,獻完腰包獻青春。
欠了兩百多萬兩高利貸的朱常洛其實應該能體會魏公公的處境,欠錢的人睡覺都不塌實的。
除非,這個人想做不誠信的人。
魏公公真的不是貪財,誠如方從哲所想,那些經山海關南下的運銀車隊其實運送的真不是他老人家的私產。
是浴血奔戰的皇軍將士應該得到的,以及那些陣亡將士的撫恤。
皇帝親軍的特彆之處在於官兵的傷亡是不可能得到朝廷撫恤的,所以,一應的撫恤隻能魏公公一人擔之。
想要禦馬監撥銀子撫恤官兵,那基本上是想都不用想的。
莫說皇爺病重,內甲子庫現在處於隻進不出狀態,就是皇爺沒生病,這筆撫恤金也多半還是落在魏公公自個頭上。
當今那位皇爺如果有可能,是恨不得給每個在外的礦監稅使、各太監們題一個“自力更生”的。
所以,接收委員會的存在本質上就是為官兵服務的。
人有恒產者,才能恒鬥之。
因為種種現實原因,魏公公無法將在遼東陣亡的官兵將領運回家鄉埋葬,隻能在建州地區修建陣亡將士公墓集中安葬。
中國人講究的是落葉歸根,死也死在家鄉,這一點魏公公做不到,撫恤這一塊便須儘最大所能讓陣亡將士的親人們感受到公公及皇軍對他們的關心。
也讓活著的將士們由此看到公公對他們及對他們家人的深切關愛。
人死無法複生,唯有通過物質去補償了。
此次皇帝親軍共陣亡官兵九千餘人(不計夫役、特攻隊、降兵),其中肅寧子弟陣亡過千,江南出身官兵陣亡兩千餘(揚州高郵衛、南都勳貴兵、三大營兵,水營兵、礦兵、募兵等),這些陣亡官兵的撫恤金,公公給定的是每人120兩。
如按公公老家肅寧地價計算,便是三十畝左右良田。(因為這幾年肅寧參加皇軍的子弟經常往家寄送銀錢,導致當地的地價較十年前漲了六成左右)。
但按江南地價計算,120兩隻能購買十五畝土地左右。
對此,公公給出的解決辦法是,江南籍陣亡官兵額外可從海事衙門領取每年三兩左右的津貼,家裡還可以出一至兩人在海事衙門和特區工作。
總之,在報名參軍、子弟就業、家庭種植、經濟生活方麵,陣亡官兵的家人都能得到優待。
軍中曾有人建議大隊長以上將領陣亡的,可以子弟世襲其職。但公公思慮之後,擔心這樣做會導致皇軍在將來演變為又一個衛所軍,所以沒有采納。
公公希望不管是什麼人,都應當通過自已的努力去奮鬥,而不是靠父輩的福蔭。
當然,在物質這一塊,公公還是要給予滿足的。
個人奮鬥是一回事,物質的補償是另一回事。
其餘非江南出身及非肅寧子弟的撫恤金也是一樣,隻要是給公公賣命的,公公不會區彆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