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講那個斧頭人是誰吧,為什麼要殺我,他知道我為什麼會出現在那個房間裡嗎?”紀然決定先從最簡單的,也是她親身經曆的綁架案開始問起。
宋承用眼神示意李新詠來說。收到指示,他理了理思路,眼神深邃如海,帶著一絲探究,盯著紀然:“對於這個案件,能告訴你部分隻有他叫張統,C市秋江區的人。前幾日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車來到A市,住在火車站附近一家賓館。”
很陌生的名字,紀然完全沒任何熟悉感,甚至對李新詠提到的秋江區也很陌生,在不排除因失憶導致的陌生感外,她很難從這短短兩句話裡提煉出什麼有用信息。
“你們能說的應該不止這兩句話吧。”紀然捏了捏腿上筆記本的封麵,她才不信警方能提供給大眾的信息隻有這麼兩句。
“……我們查看了近幾日賓館周圍的監控,發現他行動毫無規律。從路人口中得知,他這幾天在桂香街附近出現過。隨後除了早中晚就餐時間,基本上沒有看到他外出的身影。直到今天之前,他都沒有進入過那個公寓。”
“也就是說,雖然他試圖殺害我,但他並沒有綁架我的嫌疑?”紀然思索道。
“是的,”李詠新的臉色冷峻而沉靜,仿佛內心蘊含著無儘的波瀾,卻始終保持著一份超然的冷靜,“憑借我們現在掌握的證據,隻能判定他殺人未遂。”
在警校以優異成績畢業的肖羽,對一些法律知識也熟悉,在一旁補充:“而且判定綁架罪是需要以勒索錢財為目的的綁架他人,或著綁架他人為人質的行為。比如這種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從監控和現有的線索來看,張統既不是綁架你的人,也不是以勒索錢財為目的,夠不成綁架罪。”肖羽攤手。
“雖然他有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但因行為人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即未導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形。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為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較輕處罰。”
“所以,以張統目前的情況,大概率隻能判個……”
“咳咳!”李新詠咳嗽兩聲。
宋承的死亡凝視看過來,葉柯也悄悄用手肘推了推他。
作為警察,他們有責任確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保密性。一般不會告訴被害人關於罪犯預計要被判決的具體刑期,因為判決結果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犯罪人的前科、犯罪行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法庭審理的結果等。
肖羽頓了頓,自知失言:“不過具體還得看法院怎麼判決,我不是很了解。”
李新詠接過話,繼續說:“你之前所在的公寓並不是近二十年新建的,內部的監控設施並不完善。從已有的監控攝像中,我們隻調取到你曾在5月9日晚上,也就是昨晚,被人帶進了公寓。”
他調出手機畫麵給紀然看,畫麵的截圖顯然是她本人的側影。
紀然注意力被吸引,放大圖片,明顯發現不對勁:“我的身旁還有人?”
“嫌疑人很狡猾,”宋承的手指關節輕輕敲了敲桌子,肯定了紀然的發現,解釋道,“她利用你的身形將自己完全遮擋在監控範圍內,新詠他們看了幾個小時的監控視頻,沒有捕捉到她的正臉。”
“但是根據我的推斷,”葉柯開口,柔和的臉上帶著一點遺憾,“小妹妹,把你送進公寓的,應該是一名女性。身高體型跟你差不多,但戴著帽子一直低著頭,加上有你的身體擋著,我們無法看清。”
肖羽嘴角勾起:“小柯是我們隊裡的心理師加側寫師,她分析出來的肯定沒錯。”
紀然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