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生活“富足”的時候出現偷懶者是必然的事情,就算是過著艱苦的生活也會出現偷懶者,隻不過偷懶者都被逐出部落,部落不會留下偷懶者,而富足的夏國不會將偷懶者驅逐走,最多就是進行一些懲罰。
而且隨著生活越來越富足,偷懶者也會越來越多,那該怎麼來解決偷懶者的問題。
從公有製社會進入到私有製社會?蘇焱搖搖頭,將這個方案劃掉,這個方案對解決偷懶者的作用不大,反而會放縱偷懶者。
首先要明確什麼是公有製和私有製:公有製即所有收獲歸集體,然後“平均分配”下去,私有製即自己獲得的東西歸自己。
不過在夏國所處的落後時代裡,公有製有一些不同,這個時代裡,一個部落所有族人的收獲會先集中起來,再由首領按照成年男性族人、成年男性族人、孩子、傷員這樣的方式分配下去,一般是為部落做出的貢獻越多,獲得的就越多,這是一種相對公平的分配方式。
反而現代社會所說的公有製非常的不公平,每個人出力不一樣,但每個人分配到手的東西都是一樣的,所以便出現偷懶者,而且在偷懶者的帶動下,偷懶者會越來越多,從而導致整體工作效率下降。
相對於其他沒有過上富足生活的部落,夏國反而有點向現代的公有製發展過去,畢竟夏國的人太多了,沒有辦法確定每個人的工作效率,也就沒有辦法按照其出力多少來分配多少物品。
更重要的是夏國有一些家庭的孩子非常多,可能依靠一對夫妻無法養活那麼多孩子,隻能依靠國家來養,所以國家隻能采用按人分配物資的方式。
若是夏國從公有製轉變成私有製,暫不說需要作出多少改變,單單是想到現代中那些不求上進的人就能明白私有製並不能讓懶惰的人變勤奮,隻會讓懶惰的人更懶惰,和讓想要上進的人更加勤奮。
因為大部分懶惰的人不求上進,隻需要做少量事獲得足夠自己生活的金錢就滿足了,這一點沒法改變。
若夏國轉變成私有製,可能“乞討者”會在夏國這出現,也會出現很多餓死的人,同時因為夏國從公有製轉變成私有製,人人為了自己的生活努力,夏國的發展速度降了下來。
公有製比私有製最好的地方在於公有製能夠集中所有人的力量來發展,而私有製需要用足夠的利益來讓人們為之努力。
以夏國的情況來看,長時間內采用公有製才能讓夏國一直以最快的速度發展下去,為了夏國的發展,蘇焱才會第一個放棄公有製轉私有製的方案。
公有製不變,那繼續下去,偷懶者會越來越多,這是一個問題,必須要進行解決,蘇焱仔細想了想,感覺隻有在製度上進行一些規定,才能對偷懶者的問題稍微解決一些,想要徹底解決偷懶者的問題,幾乎不可能。
蘇焱拿出紙筆,將一些想法記錄下來。
第一條就是對國民進行的獎懲製度,此獎懲製度不涉及軍人、官吏、未成年人、老人和病殘,軍人和官吏有另一套立功體係,未成年人、老人、病殘則基本上不參與勞作,獎懲製度主要針對夏國中那些普通成年國民,以農民、工匠、漁民、牧民、織女等為主。
以城池為單位,每年按照各種職業或者勞作進行一次評選,選出十個優秀者(勤勞者)和十個不合格者(偷懶者)。
評選由所有參與該項勞作的國民一起進行,不記名投票,最終按照票數來選出優秀者和不合格者,同時也可以劃定一個標準票數,優秀者和不合格者的名額可以增加或者減少。
優秀者相當於立功,能夠獲得賞賜,不合格者則受到懲罰,不需要施以身體的上的懲罰,而是在生活物資配給上進行一定程度的縮減,餓不死,但肉類、蔬菜都會減少甚至沒有。
雖然普通國民因為天賦的問題已經沒有上進的道路,但是這條獎懲製度可以讓勤奮的國民獲得更多東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以物品作為獎勵,吸引一部分偷懶者勤勞起來。
第二條則是儘可能的減少偷懶者生存的土壤。
部落時代裡,偷懶者會直接被趕出部落不管其生死,夏國不會對偷懶者做出這麼激烈的懲罰,但也不會太輕鬆。
適當增加一條婚姻製度,若男人多次被評為不合格者,其妻子可以向戶部申請離婚,帶著孩子嫁給其他男人。
夏國分配給其家庭的房子也會收回,隻給偷懶者一個差不多可以居住地的地方,隻給與偷懶者勉強能夠填飽肚子的食物。
甚至可以允許其父母與偷懶者斷絕關係。
如此下來,偷懶者將會在夏國所有國民中顯現出來,再無處躲藏,平日裡會受到其他人的指指點點。
若是這樣都無法讓偷懶者改變,那這偷懶者就真的無法改變了,夏國隻拿出一點東西養著他們算是仁至義儘,就算是直接將他們驅逐出夏國也沒有任何問題。
主要是這兩條根本方案,以此來儘可能的減少偷懶者,但不可能將偷懶者根除,一些偷懶者會隱藏的更好,連身邊的人都無法發現,這樣的偷懶者就沒有辦法來解決了。
不過隻要將偷懶者數量降低下來,不會連帶著其他人一起變成偷懶者,這已經是最好的改變,蘇焱最怕的是一個偷懶者帶動三個五個偷懶者出現,三個五個偷懶者帶動更多的偷懶者出現,整體工作效率下降,夏國不得不從公有製轉變成私有製。
公有製可是一個好東西,隻要蘇焱一聲令下,夏國可以向著一個方向去努力,這是私有製很難做到的事情,若是可能,蘇焱真想夏國一直施行公有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