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質問(1 / 2)

《趕海美食博主在七零》全本免費閱讀

張彩虹很快切換表情,堆笑:“樂妮,我約了人,時間快到了,我們有空私下聊。”

“嗬。”於知樂冷笑兩聲,直接走到她身前,扯下她脖子上的紅繩。

渾圓粉白的珍珠在陽光下熠熠生輝。

隻一眼,許多人就看出了它價值不菲。

張彩虹伸手去搶:“於知樂,你是強盜嗎?把我的珍珠還給我。”

“你再說一遍,誰的珍珠?”於知樂反問。

張彩虹臉不紅心不慌,大聲回答:“我的,我的,我的,還給我!”

“那一天,你為了搶走這顆珍珠,把我推入海裡,額頭磕到礁石,你是不是以為我全都忘了?”於知樂盯著張彩虹的眼睛,眼神銳利。

她的話如油滴落熱鍋,引起一片嘩然。

老支書眉頭緊皺:“樂妮,你說清楚點。”

“1970年3月29日,海隅村小東海,張彩虹見財起意,搶我的珍珠,推我入海撞到礁石,蓄意謀殺。”於知樂一字一頓地講出事情經過,“那天,你穿著粉色的上衣。”

眾人議論紛紛。

全村隻有她有粉色的衣裳,當初唐桂花可是炫耀了好幾天。

張彩虹結結巴巴地反駁:“你,你,誰看到了?你彆汙蔑我。”

老支書看見她的反應,知道於知樂說的是實話,回頭找於二爺,說:“老二,你把牛車拉過來,我和樂妮、張彩虹去一趟鎮上派出所報案。”

他言語間已經表達出親疏有彆,讓張彩虹更是心虛。

於二爺點頭,轉身離開。

見狀,張彩虹麵色煞白:“張爺爺,我沒做,我不去派出所。”

“警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老支書一錘定音。

一些村乾部表情凝重,互相對視後無奈搖頭。

唐桂花猛地朝人群中相熟的人使眼色。

那人大膽發言:“支書,這隻是樂妮的片麵之詞,鬨到派出所,丟臉的可是咱們海隅村所有人。”

“對啊,我們村收成不好,前年欠公社的債今年才還完,這事鬨大了,公社的領導怎麼看我們?”一位張姓村乾部站出來附和。

於海耀裝出大人有大量的模樣,說:“我看樂妮現在也沒事,不如如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當作小孩間的玩笑算了。”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