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7 章 你們大秦人吃高粱是帶殼的嗎?!(2 / 2)

又非仙使本性殘忍冷酷,始創淩遲之刑,隻是借來一用,有何問題?

“當時一時憤怒衝頭,說出這個酷刑——當然,重來一次我也還是會那樣選擇。”

周邈不是慚愧,他隻是另有擔心。

“我隻是擔心……”周邈思考措辭,半晌才繼續道:“淩遲,與黥麵、劓鼻、剜目、刖足、斷手、割耳等酷刑一樣,都屬肉刑。”

“損傷軀體的刑罰,是不符合法學精神的。我現在卻提出淩遲之刑,可能會起到不好的帶頭作用,萬一濫用……”

“原本曆史上,沒有仙使周邈,不也有淩遲之刑?”嬴政篤定道:“淩遲也不罕見罷。”

周邈記得模糊不清了,“到後來,淩遲已經寫進王朝律法:謀反大逆者,殺至親長輩者,殺一家非死罪三人者,采生折割人者①,好像都要受淩遲之刑。”

嬴政:“凶犯殺兩家無罪者八人,又兼謀反大逆,不正符合淩遲之刑?”

周邈努力理清前後邏輯時,嬴政已經又道:“淩遲之刑,必定帝王才可判處。是與不是?”

周邈還沒理清,隻跟著回答:“對,彆說是淩遲,就是尋常死罪和重罰,也都隻有朝廷中央複核才能判決。”

嬴政道出結論:“因此,刑罰嚴酷與否,全看

帝王心性。”

“淩遲是否濫用,亦全憑帝王之意。”

仁慈帝王,自會約束刑罰。

殘暴帝王,即使無淩遲,也有其他酷刑可濫用。

“可是起了這個頭,終究是給後來者找了個借口。”

“借口之所以是借口,就是沒這個,也有其他的!”

李斯是真看不得周邈的糾結,直接道:“若說帶頭作用,不如準確說是模範帶頭作用。”

周邈滿腦子問號:“???”

李斯:“至少後來者在判處淩遲時,要達到滅兩家滿門殺八人,兼有辱屍及謀逆之罪時,才能名正言順判處淩遲。”

“而不是隨口一句違逆之言,就判處淩遲。”

“而假使果真犯下如今日這樣的凶殺大案,難道被判淩遲不是應該的嗎?”

好像是這個道理?

這麼說,他還做了一件好事?

周邈感覺不真實:“你是不是在詭辯,在忽悠我?我讀書少又不聰明,你可彆騙我!”

李斯:??天地良心!他李斯的人品就這麼壞嗎?!

“我哪一句話是詭辯了?!”

李斯憤怒逼問:“我哪一句詭辯了!?”

黏黏糊糊的,真是看不過眼!

給李斯都氣得都不稱臣,而自呼我了。

“行行!濫用與否取決於皇帝本人,我也沒有起到壞的帶頭作用,而是給定了一個淩遲的基本底線。”周邈終於把自己說服了。

蕭何:“就是仙使的名聲,百年千年之後,多少要受一些人的指責。”

仙使之於他便如伯樂,很該說上一句。

周邈渾不在意:“我要那麼好的名聲做什麼?生前無愧於心,管它死後貶低抹黑!”

……

征召役夫的詔令下達。

以鹹陽為起始,馳道沿途及相鄰郡縣,幾乎整個中原九州,六國故地,皆是迎來了喜訊。

發家致富的喜悅,也衝刷了巫蠱魘咒案的陰霾。

詔令到達之日,涉及各郡縣便即刻按照命令征召役夫。

——戶中有士伍殘亡且貧者為先。

朝廷與仙使征召役夫三次,第一次德行良好者為先,第二次貧者為先。

第三次,有士兵傷

殘陣亡,且家貧者為先。

嘉善,扶貧,撫軍屬。三次征召役夫,皆體現了大秦及仙使的仁德。

郡縣之中有倔強的士人,經此三次眼見耳聞,雖未明言,心中卻已軟化:近在眼前的科舉取士,未嘗不可去看一看……

秦滅六國時,原六國將兵未死且降者,自然就成了大秦的士伍。

在後續征戰中,也不少傷亡。

戶中有士伍傷殘死亡,同時又貧困人家不少。

便按照誰家死得多、殘得重排名,從上往下,數滿名額為止。

各郡縣分配的名額,很快報滿。

大案剛過,對仙使神通廣大的畏懼正濃,眼下沒有誰敢在名額上弄虛作假的。

名額出來,郡縣中黔首也大都心服口服。若有不服,仍可以向巡察禦史團、仙使或入鹹陽狀告。

七日時間,三萬役夫名單彙總鹹陽。

第八日早,新一輪賜福大典自鹹陽開始。

……

孟秋七月朔日。

日出破曉時,天際霞光來。

“恭迎仙使!”

自章台街衝天而起,響徹鹹陽的恭迎聲之中。

章台街儘頭,仙使馭神獸而來。

腳踏三丈高一尊鋼鐵神獸,身著紅底繡金一襲禮服。

劃開霞光旭輝,滑行向前。

相較初次顯身時的仙逸飄然,已多了一分厚重威儀。

一如往日的大典,仙使馭神獸在前,左右丞相率百官隨行。隻是在丞相之間,不見了長公子身影。

據傳長公子因巫蠱魘咒案,自罰閉門思過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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