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鹵雞爪的唯一缺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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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李大爺也沒吐出毛豆莢來,有毛就有毛吧,吃了!

他的小孫女更喜歡吃鹵雞爪,雞爪上麵的指甲都被斬掉了,鹵成深褐色的雞爪已經將醬料完全浸透,白瓷盤子上還暈出來薄薄一層油亮的鹵汁,光看賣相就讓人把持不住。

小孫女立刻用手抓起一個雞爪,她吃雞爪習慣先從指骨的關節間咬斷再慢慢嗦斷掉的那截,沒煮好的爪子咬起來就要費點勁,但這個雞爪顯然鹵得非常完美。

她才吃進嘴裡輕輕一抿,雞爪特有的軟糯皮肉就混合著吸飽的鹵汁十分順滑地嗦了下來,不用費丁點兒力氣。

好吃!小孫女還是第一次吃到這麼糯又肉香四溢的雞爪,連忙咀嚼起來,沒兩下就完全嚼爛了吞咽下去。

雞爪上的肉吞進肚裡,她甚至還舍不得那孤零零褪下來的骨頭,津津有味地嗦著骨頭上殘留的味道。

濃鬱香鹵的汁子也早就在數個小時的熬煮中滲進了骨縫裡,嗦起來的滋味完全不輸於直接吃肉,甚至在有些人看來,嗦骨頭比那肉還更加美味。

嗦完了骨頭表麵上的味道,小孫女嘎嘣一聲嚼碎了骨頭,已經被熬煮得發酥的雞骨頭瞬間便“哢地往裡癟進去,裡麵的骨髓混合著蘊藏的汁子便流了出來,雞骨髓細膩中帶著一點兒顆粒,吃進嘴裡又是一種不同的口感了!

沒多大一會兒,小孫女就把整個雞爪連皮肉帶骨頭啃得乾乾淨淨,隻留下來一小撮咬不動的骨頭渣子,丁點兒都沒浪費。

細細地啃完雞爪,小孫女惆悵地歎了口氣,找到了這個鹵雞爪的唯一缺點——

這也太不經啃了!

人與人之間的悲喜並不相通,她這邊因為雞爪不經啃而惆悵,隔壁鄰居則因為壓根兒沒搶到而難受。

本來他們家跟李大爺家挨著,住在村西這一塊兒,在今天的排隊中也是很有優勢的,但偏偏一大早就出了門,帶孩子去了市裡的水上公園玩兒,導致錯失近水樓台先得月的良機。

等下午回到村裡,聞到各人家裡飄出來的鹵菜味兒,這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不禁後悔莫及。

“我說你這敗家娘們挑的什麼日子,偏偏挑甘大廚賣鹵菜的時候要帶孩子去市裡玩兒!爸爸埋怨道。

“嗬嗬,明明是你這倒黴男人不會挑日子,還說什麼工作日去門票打折,非得挑今天!媽媽反唇相譏。

爸爸被說的有些心虛,但還是梗著脖子道:“那是不是打折了嘛!

“是打折了,就少了十塊錢!媽媽鏗鏘有力。

十塊!就為了

少十塊,弄丟了甘大廚的鹵味!虧得褲衩子都沒了!

家裡小孩兒本來還想撒嬌耍潑要吃鹵味的,卻沒想到還沒等他發揮,家裡大人就率先甩起鍋來,登時醞釀了一半的情緒就架住了。

小孩兒保持著要哭不哭的表情左看看爸爸,右看看媽媽,已經張大要嚎的嘴巴合了起來。

小朋友也懂趨利避禍,他爸媽都快掐起來了,正缺一個發泄的時機,這時候嚎保不準要吃男女混合雙打。

不嚎了!

小孩兒眼睛珠子一轉,悄咪咪就溜了出去,然後跑進了隔壁李大爺家虛掩的院子門,大喊一聲:“李筱羽同學,我來找你玩兒啦!

這一聲喊得屋裡頭正在啃第三隻雞爪的小孫女打了個哆嗦。

“王琦啊,來找筱羽就進來吧!

“等等不行——

堂屋裡,李大爺一個人端著小杯子撿毛豆吃,爸媽正在邊吃鹵味邊看電視,李筱羽坐在小板凳上手裡拿著一個啃了一半的爪子,麵前放了個板凳上麵擱著一盤雞爪,她正一個人沉浸享受啃雞爪的快樂。

而現在,隨著王琦小朋友精準地找到她,小跑過來盯著她手裡的雞爪,李筱羽小朋友的快樂,“啪地一下子就碎了。

“王琦,筱羽那兒有雞爪,筱羽給他分點兒啊!

李筱羽:……

王琦終於吃上了他心心念念的鹵味。

哇!真的太好吃了!

小朋友吃得開心,一邊嗦骨頭一邊跟小夥伴說話:“今天我媽給我在城裡買了巧克力,等會兒我拿來分給你吃。

巧克力也不能撫慰李筱羽鹵雞爪被分的愁緒。

“對了我跟你說,嚼嚼嚼,王琦又拿起一個雞爪啃,“我小姨要嫁人啦,我聽我媽和我爸說,嚼嚼嚼,他們要攛掇小姨請甘姐姐燒婚宴,到時候我帶你一起去吃席啊嚼嚼嚼……

聞言李筱羽急忙追問:“真的?什麼時候?

“很快的,這周末!我估計我爸媽都要去找甘姐姐預定了。

李筱羽臉上的笑容終於又回來了。

吃席,好耶!

王琦小朋友猜他爸媽的心思挺準,夫妻兩個在家裡互相甩鍋了一會兒後又和好了,一起去找甘脆兒定席麵。

這周末的婚宴現在才找大師傅定,實在有些趕了,甘脆兒聽到夫妻兩個的來意時有些詫異。

在農村請大師傅燒婚宴,至

少也得提前個一周來約吧,特彆是約周末的,否則臨到婚宴當天找不到大師傅就成笑話了。

都不用甘脆兒自己開口問,夫妻倆就主動把事情的原委給說了。

王琦的小姨是他媽媽的妹妹,高中畢業後就去了城裡打工,跟她男朋友也是在打工時認識的。

她男朋友是城裡人,但也隻是很普通的職工家庭,甚至算是比較窮的那一撥,自身也就高中學曆,畢業後去了工地當小工。

最近這些年市裡都在搞建設,在工地當小工掙不了什麼大錢,不過幾年下來男方也學到了手藝,現在一個月能掙到六七千,也算是不錯了。

男方人踏實肯乾,小姨人也勤勞耐吃苦,當時兩人認識就是小姨去工地旁賣盒飯,按理說兩人也算般配。

但男方那個媽很不好相處,他爸早早就沒了,是被媽一手拉扯大,他媽將他看得很重,對他要娶個農村女孩兒很是不滿意。

好在男朋友並不是個媽寶男,他十幾歲就在外打工,人很是能立得住,他覺得小姨好,一定要結婚。

雖然他媽仍然看不起小姨,但也不敢跟唯一的兒子硬來,隻好捏著鼻子認了。

但她不願意去村裡迎親,覺得在村裡接親丟臉,要小姨婚禮前住在酒店裡,到時候直接去酒店接新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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