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田行健當眾辦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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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找到了正在逛街的田行健,把案子大致說了一遍。

原來是淩山的兒子淩宇早晨賣完包子之後去上茅廁發現了被輕塵放在那裡的湯罐子跟肉罐子。

淩宇今年十八歲,已經在包子店跟著他爹做包子了。

他聞了聞肉跟湯的味道,發酸,覺得不像平日裡他處理的湯跟肉。

好奇心驅使,他攪動了肉湯,發現湯罐子底,有一根人的手指。

確切地說,是鐵做的人的手指。

趕緊到縣衙報了案。

周圍的百姓聽得津津有味,圍著田行健,不肯離去,想做第一個吃瓜的人。

這麼多年了,他們還是第一次近距離觀看縣太爺處理公務呢。

田行健把田笑笑放了下來,蹲在地上,慈愛地對著田笑笑說:“笑笑,爹爹得去處理公務了,你跟娘親去逛吧!”

說完從口袋裡掏出一塊碎銀子,放到了田笑笑的小手心裡。

又起身抱歉地看向林雲知:

“夫人,緊急公務,為夫必須趕去處理,你跟笑笑他們好好逛逛,買點你喜歡的衣服首飾,再給炳盛置辦兩身衣服以及文房四寶。”

“相公,你去忙吧,這有我,我帶他們逛就行了,出不了事兒。”

田行健跟著衙役快速前往案發現場,糖豆店在城東南方向。

一路上,田行健安排著各項工作,衙役們有條不紊,接了命令就去辦事。

調十個衙役封了包子店。

再調兩個捕快在糖豆店附近守著,不能讓淩峰有逃跑的機會。

一名捕快回了縣衙,婺城縣衙有一條**小威,是田行健的破案小幫手。

隔著包子店不遠處的糖豆店生意火爆得不行,人們排著長隊在買糖豆。

淩峰正坐在櫃台裡數錢。

此時有好事者在田行健到城東南前一分鐘到了糖豆店,把剛才吃到的瓜帶到了現場。

正在排隊的人們聽到糖豆店的老板竟然如此喪儘天良,朝著糖豆店吐口水,一哄而散。

去買另外一家味道差些的宏記糖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