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長工替他坐了牢。
而他娶了對方的妹妹。
哦對了,那女人還拖家帶口。
有一個女兒,一個兒子。
年紀都和原主差不多大。
雲浩寧可這樣,也不願接受原主這個女兒。
從此,原主在雲家受儘欺負。
後媽虐待她,平時都給她吃的剩飯。
那兩個孩子更甚,常常和原主搶東西,不給就打她。
身上經常青一塊紫一塊。
好幾次,原主想自尋短見。
可是被人救下以後,她的處境更糟糕了。
雲浩覺得她這人就跟她媽媽一樣,就會裝可憐。
每每一想到他一顆真心喂了狗,雲浩就覺得來氣。
他開始克扣原主的零花錢。
逼得她走投無路了,隻能出去兼職打散工賺錢。
而後媽帶來的女兒還喜歡上原主的男朋友。
她一直逼原主分手。
她不肯,她就隔三差五的把她吊起來打。
就算這樣又怎麼了?
彆人不喜歡你就是不喜歡。
當然,事實證明,原主這男朋友也不是什麼好貨色。
因為他最後還是踹了原主,娶了她不同父不同母的“姐姐”。
那女人婚後怕她和那個狗男人舊情複燃,夥同她的母親直接把原主送出國外,安排了人把她關在一所屋子裡。
暗無日,沒有飯吃,沒有水喝。
原主是活活餓死的。
……
睜眼,眸中陰暗的氣息閃現。
再回到現實中來,容裳動一動手腕,上麵的繩子綁得很緊。
門外的走廊,女饒高跟鞋邁地發出聲響。
聽聲音,不止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