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找畜生,那讓你找也無所謂,畢竟這玩意兒不通人氣。但是你說找人,這就說不過去了吧?”
“我都不認識你兒子,他咋會在我家?”
“另外,你都說你兒子能上學呢,他不會在聾啞學校上學吧?”
“哪怕他真躲到我院子裡,你爬牆頭兒叫一嗓子,他又不聾,還能聽不見,不肯回家?”
“他有手有腳的,到我這裡找,是不是覺得我把他藏起來了還是怎麼了?”
女人還不想放棄“你就讓我們過去找找吧,求你了!”
李想國朝著垂花門指指,“您也彆說求不求的,要找也行,你們去把公安找來。”
“其實沒什麼大事,有公安見證也好多個見證。省得以後再有什麼事情,大家又要扯皮。”
“雨兒胡同就那麼幾步路,早上我還去來著,就算走得再慢,來回十幾分鐘也夠了。”
“都找好幾個小時了,不差這一會兒。您有跟我在這兒磨牙的工夫兒,早都能回來了。”
“你們還有事兒,我就不招待您兩位了,慢走不送啊。”
說著話,李想國也不管倆人什麼反應,直接關門插上插銷,完全沒有跟他們商量的意思。
門外倆人對著看了一眼,隻能無奈地出門去了。
李想國也不管他們,自顧自地坐回桌邊兒,拿了詞典接著讀單詞。
也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去找公安。
當然他是真的希望他們去找,畢竟這黑咕隆咚的,就算拿著電筒,也未必能看得清什麼。
就算多了公安,也未必能比倆普通人發現得多。
同樣也不影響他們幫著自己破壞現場。
過了十幾分鐘,門又被敲響。
李想國打開門,果然是許家夫婦,帶了兩個公安過來。
年紀大些,差不多有四十幾歲的公安跟李想國說,請他配合著,讓他們到院子裡搜查一下。
李想國自然點頭答應,也沒腦殘地找他們要什麼搜查證。
那玩意兒就算後世的警察上門都未必會帶,更何況這年頭兒。
是準備讓他們手寫還是現去印一張?
公安過來,是帶著手電筒的。
李想國也陪著他們每個房間查看一遍,又在院子裡兜了一圈兒。
不出意外地,毫無發現。
李想國還特意提醒他們,院子裡還有一口井。
許父還特意回自家拿了根竹竿,綁上扁擔鉤子到井裡撈了幾下。
不過除了撈出來點兒枯草和樹枝,就連根毛也沒撈到。
公安看許父許母還不死心,也隻好勸他們再去彆的地方找找。
李想國把他們送出院子,也暗自鬆了口氣。
活不見人死不見屍,這案子注定隻能成了懸案。
(這幾天起點看書太入迷,晚上十點才開始寫,就隻寫了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