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家人不出一個小時就湊夠了八百元,可見老韓家的多麼寶貝韓小龍。
“大嫂,錢都給你了,你是不是該告訴公安把我弟弟放出來。我是不是也沒事兒了?”韓小梅問的小心翼翼。
敢放火燒家,說明韓小梅和肖婆子心腸一樣歹毒。
法律是很有力的武器。
但是對待這些人,用法律的手段可太便宜他們了。
沈妮想,肖婆子現在一毛錢都沒了,這對她來說不比坐牢好受,再有村裡長舌婦們的嚼舌根刺激刺激,這小日子過得肯定熱鬨。
還是放在外邊好。
就彆去給國家添麻煩了。
至於韓小梅,她不是不想去坐牢嗎?那就不去,肖家挺好的。
韓小梅每天麵對“疼愛”她的肖婆子,“恩愛”的丈夫,該有多“幸福”啊!
要是把她關起來,那她兩耳不聞窗外事,也太安穩了。
沈妮決定“放”過她。
“你弟弟是沒事了,但是那個小夥子是行凶者,該承擔的責任他逃不掉。”
那小夥子應該是韓小龍的好哥們兒,要是把韓小龍放出來,那個小夥子還繼續關著,三五年後,小夥子出來,韓小龍的好日子也到頭了。
讓人受到應有的懲罰,可不隻有法律這條路。
有些時候,人心比法律更恐怖。
“好好好,隻要我弟弟沒事兒就好。”
韓小梅哪顧得了其他,隻要韓小龍沒事就萬事大吉。
沈妮淡淡一笑。
有點可惜,日後看不到老韓家和老肖家雞飛狗跳的日子了。
沈妮把自己的訴求給順子說了一下,順子做了記錄,
“要是你不追究的話,這件事也好解決,至於判刑的那位,有人證,他的刑事責任也躲不過。”
現在涉案人員都明哲保身,能推卸的責任都會推掉,不怕他們翻供。
但是為了震懾一下這些不遵紀守法的人,順子對他們進行了批評教育。
“這件案子,雖然沈妮同誌不計較了,但是你們做過的事不會抹掉,我們都留了底檔,要是還做擾亂社會秩序的事,那這事就會被重新翻出來,第二次犯錯隻會罪加一等。”
順子還讓他們按了手印兒。
沈妮也簽了字。
肖婆子麵如死灰一句話也不說。韓小梅一再保證再也不犯錯了。
“嫂子,你們要是趕時間的話,今天就能走了,後續要是還有啥問題我會給你們發電報的。要是沒啥大事,我就幫你們處理了。”
沈妮從剛才的錢裡抽出20塊錢。
“順子,我們家事多,一次次的麻煩你,我都不知該如何說感謝的話,以後你要是去柳城,就來家裡,給我們一個招待你的機會。”
“嫂子真是太客氣了,這些都是我分內的事。”
沈妮把錢塞進順子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