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美女監察官說我騙財騙色(2 / 2)

陪同的敬員聽不下去了,

遞過來一張照片緩解尷尬,

照片是抓捕葉恒時從他身上搜到的“法器”。

蘇瑩問:“這些凶器是怎麼回事?”

“凶器?大姐,你腦袋左邊是不是水,右麵是不是麵?”

“嗯?”

“晃晃就變成漿糊了!”

“蘇大監察官,你是覺得這令牌能砸死人?”

“還是這念珠能勒死人?”

“得虧我今天沒帶桃木劍,那不成管製刀具了?!”

蘇瑩羞紅了臉。

“我一個著名心理類主播,正和求助網友見麵呢,”

“你們可好,劈裡啪啦把我抓來了。”

“現在乾嘛?大監察官,要告我啊還是咬我啊?!”

“我可沒打狂犬疫苗。”

正在這時,

一位敬員走進審訊室,

對著蘇瑩耳語幾番,

蘇瑩震驚不已,

葉恒從他們的表情猜到,

李夢的屍體找到了。

葉恒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很快便被釋放。

走出審訊室,

葉恒看著失魂落魄的張蔓有些心酸,

顯然,發現李夢的屍體,

意味著她的閨蜜確實是死亡了。

蘇瑩走向張蔓,

要告訴她公訴流程,

葉恒正轉身要走,

忽然張蔓身後的亡靈發出巨大嘶吼,

葉恒知道,

這和大學時候的案子一樣,

有隱情,

亡靈不想讓他走。

……

葉恒搖搖頭,算了,送佛送到西吧。

“哎!蘇監察官!你要帶我的客戶去哪?”

“客戶?”

“對啊,張蔓女士可是我的客戶,你們去哪兒?我也要去!”

張蔓想表達感謝,

同意了葉恒的跟隨,

蘇瑩也不好阻攔,

隨後三人回到了咖啡館。

……

“張小姐非常抱歉。”

“因為您是證人之一,所以庭審的時候需要您到場。”

蘇瑩向張蔓解說著庭審流程,

葉恒則趁機偷偷翻看資料。

檢方的公訴材料很簡單。

——事實:

X月X日19:05,死者李夢獨自離開晚宴,搭乘嫌疑人吳某翔出租車離開酒店。

19:25,嫌疑人見色起意欲行不軌,死者奮力反抗。

嫌疑人失手刺傷死者,死者借機逃跑,

嫌疑人怕事情敗露,追上死者後連捅17刀,直至死者斷氣,隨後拋屍。

因為天黑加緊張,忘記拋屍地點。

——證據:

事後嫌疑人取回的凶器水果刀,血跡司法鑒定為李夢DNA。

——量行:

死行立即執行。

……

葉恒看著卷宗,

整個鏈條非常清晰,

除了拋屍地點。

犯罪嫌疑人清晰地記著自己捅了死者17刀,

而且還能找回凶器,

但卻說緊張忘記了拋屍地點?

不合理。

那為什麼要故意隱瞞呢?

葉恒繼續翻看著其他資料,

是包括張蔓在內參加晚宴的人以及他們的不在場證明。

每個人的不在場證明都非常完美。

正在葉恒百思不得其解之際,

突然,

幾個蒙麵黑衣人衝進咖啡館,手持砍刀衝向三人!

葉恒趕忙拿起凳子擋在兩位美女身前,

因為父母篤信道教,

自己跟著父親學過天師拳,

但雙拳難敵四手,

好在保護張蔓的敬/察姍姍來遲,

黑衣人倉皇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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