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九月聽了,雖然覺得可惜,可相比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她覺得這個懲罰也還好。
可林朝東他們不服。
那狗東西害死了他們爹,結果連償命都不用嗎?不是“沙人償命,天經地義”嗎?
“縣令大人!他為什麼不用償命?!”
林朝東想要質問唐縣令,被林朝南給攔住了。
“縣令大人,按律法,失手殺人判處流放之刑,可他隱瞞實情,瀟灑了十年,不該罪上加罪嗎?
還有她!知情不報,不是也觸犯了律法嗎?她又該判什麼罪?”
林朝南指著遠處跪坐在地上的林二花,擲地有聲的問道。
“匿奸者與降敵同罪。”
唐縣令的這句話,林家溝村的人除了嶽九月聽懂了,其他人隻聽懂了“同罪”二字。
“同罪”好啊!
嶽九月一家子算是滿意了。
送走了縣令大人,林村長歎了口氣,背都佝僂了三分。
他雖然不知道林家明死亡的實情,卻猜出來事情不簡單,隻是,他畢竟沒有證據,又不想多生事端,所以選擇了隱瞞。
沒想到,十年了,逍遙法外的人終究是伏法了。
流放之罪,不說那流放之地有多麼艱苦,隻這一路上,就不是那麼容易的。
所以說,何必呢!
古語說得好啊,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立刻就報。
嶽九月也就是不知道林村長所想,不然,她會告訴林族長,這句話是出自《纓絡經·有行無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