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炒了琴醬,搭檔大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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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炒了琴酒,燙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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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星大明顯能感到琴酒身上散發的殺氣,隻要他輕輕扣下扳機,他就可能會在短短幾毫秒裡付出生命的代價。

逃跑?躲避?不,在決定成為臥底的那一天,他就已經將生命置之度外,他必須調查清楚父親的死因,將這個組織連根拔起。

況且,第六感雖然在警告他危險,但尚有一線生機,就是:

——利維。

琴酒雖然對青年的動作粗魯,但並沒有造成什麼實質性的傷害,甚至,單看捏下巴這個動作,還有些曖昧不清的關係,加上他們之前電話聯係時候的熟稔口吻,恐怕關係不一般。

現在的諸星大甚至有些想笑。

被他搭上的還真是一艘“大船”,這將會是比攻略宮野明美更加快的上升通道,甚至不需要付出多餘的感情。

果不其然,利維在看到琴酒伸出槍支之後,震驚到說不出話來。

笨蛋兒子,凶他就凶他嘛,竟然還要殃及花花草草,隨意傷害普通人那絕對踩到了自己的底線。

利維的手握住琴酒冰冰涼涼的腕骨,指骨微微用力,將某人跑偏的注意力拉了回來。對上那雙如北地高原狂風暴雪一般冷酷無情的眼睛,魔王大人絲毫不懼。

他嘴巴一撅,說:“放開,GIN,你弄疼我了。”

聲音不算強硬,甚至有些綿軟,像是情人之間的撒嬌,卻是哭包魔王一如既往的風格。組織的topkiller的手下意識一鬆,青年就像發現了空隙的泥鰍一般從他的禁錮中逃開。

琴酒的瞳孔隨著青年的身影而動,就見他直挺挺地擋在了諸星大的身前。

雙手叉腰,奶凶奶凶的模樣,不禁讓琴酒回憶起他們初次見麵的模樣。

身為孤兒的他,在還是孩子的時候因為一頭銀發而飽受欺淩,但這個人就像今天一樣以一種保護的姿態站在他的麵前,打敗了他們。但他沒有馬上離開,而是蹲在自己的麵前,用一塊手帕溫柔地擦去他手上的血漬。

[你的發色,很漂亮,是我見過最漂亮的。]

[彆哭,也彆難過,他們不值得。]

[你沒有家人了嗎?那就和我走吧,安心,有我在,你的未來一定不會無聊。]

他們一起加入了組織,在腥風血雨裡度過了一個又一個十年。為了能在這個吃人的地方保護這個愚蠢的笨蛋,他努力成為了topkiller,成為了組織核心中的核心,哪怕這個家夥強到根本不需要他的保護。

用貝爾摩德的話來說:“GIN,你根本不忠於組織,你就是BOSS的一條瘋狗。”

“沒有人能夠背叛BOSS。”他也一樣。

他永遠不會背叛利維,但是,這個蠢貨,今天竟然站在他的對立麵。

琴酒舉槍的動作沒有一絲一毫的動搖,甚至因為利維的保護,殺氣愈演愈烈。

“GIN,你已經能獨當一麵了,都有伏特加代替我的位置了,還不允許我找個新人嗎?”

利維先誇誇自己兒子的能乾,又開始抱怨他的冷落:“你都不陪我去買穀子,拉著我內卷也就算了。昨天出了單行本,你卻在外麵出差……”

青年像翻舊賬一樣,嘀嘀咕咕地說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每說一條,琴酒的殺氣就降低一分,到了最後,暴怒的topkiller沒了脾氣。

“果然是蠢貨。”

“最最重要的是,你,又,罵我!!!”

天天罵他蠢,他這叫大智若愚,這個笨兒子懂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