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易中海落幕了!(2 / 2)

就在何大清家一片融合歡樂的氣氛的時候,在市局會議室裡,一群人正在爭論,易中海的案情已經偵查清楚,證據也很充分,雖然一壇子黃金沒有說明來源,但是由於不排除是原房子主人留下的,這樣的事情也不是沒發生過,所以就沒當成詢問的重點來進行追查!

所以,派出所報到分局,分局報到了市局,今晚爭論的焦點就在於,是從重處罰還是從輕處理!

“這是一起極其惡劣的行為,一個十六歲的孩子帶著六歲大的妹妹,這生活費對他們來說,意味的什麼,相信大家都清楚,我們應該慶幸,他們是生活在新社會,所以他們能夠活了下來!

如果是因為沒有了社會費,導致這兩孩子,走上歪路,流離失所或者死亡,這對孩子們來說公平嗎?

我看過卷宗,這個叫何雨水的小女孩,是經常餓肚子的,也就最近這半年,遇上好心鄰居的幫助,這才長的像點人樣,以前的身材說是竹竿都一點不為過的!這些情況我們通過何雨水的同學,老師,街道辦事處的王主任都了解過的,情況是屬實的!

同時我們也通過街道了解到以下情況,就在半年前,何雨水這個小女孩因為一天沒飯吃,餓的直哭,而身為院裡大爺的易中海,竟然視而不見,貪了孩子的生活費,連個饅頭都舍不得給,這是何等的冷血,是個人辦的事情嗎?當時街道辦的王主任直接把他的大爺身份給撤了,因為他是軋鋼廠的工人,後續也沒有實質上的處罰,隻是把這樣的情況反饋給了軋鋼廠!但是就是這樣,易中海也沒有吸取教訓,沒有反思,也沒有把原屬於何雨水的生活費給歸還,他的什麼為孩子好,怕孩子亂花錢的理由,都是借口,都是為他盜取何雨水生活的行為做開脫!

現在,我認為對這樣的人就應該從重處罰,對這樣的人絕不姑息!簡直喪儘天良了!”這是一位市局分管領導,看到案宗直接拍案而起,斃了易中海的心都有了!

在這位領導的對麵,也就是聾老太太今天早上見過的那位中年男子,此時,他非常的後悔,早知道就找理由不見她了,拖上一天,這件事定下來以後,自己就可以直接回絕了,而不會像現在這樣的為難了!

儘人事,看天意,為了還掉聾老太太的人情,這位準備講講,具體效果就看這位易中海的命硬不硬吧!

“我來說兩句吧,這個叫何雨水的小女孩的遭遇我是非常同情和氣憤的!

但是何雨水的遭遇,不光有易中海的原因,首先,是何雨水的爸爸,跟著寡婦跑掉了,丟下了兩個半大的孩子,這是起因,其次,兩孩子頭兩年生活是有點苦,但是易中海也沒少給幫助,至於為什麼不把生活費給他們,我認為他當時考慮的是對的,一個半大的孩子懂什麼節儉啊!說不定錢到手很快就大吃大喝的花光了,那麼後續的日子怎麼辦?還不是要靠鄰居幫助嗎?那麼花光錢了,謀求鄰居幫助和沒有生活來源需要鄰居幫忙,這概念能一樣嗎?我認為易中海以前的做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他的擔心是存在的!

同時,據我了解,這個何雨柱上班以後也是個不著調的主,喝酒打架,對妹妹關心極少,這也是事實,那麼這樣情況下,把錢交給一個不著

調的人去保管,會是一種什麼樣的結局,大家不用想都會知道,吃喝玩樂花掉了!

我不是說易中海這樣占據彆人錢財的做法是對的,而是想說他前期的想法和做法是有一定的道理的,防止了孩子們亂花錢,而且在沒有這筆錢的情況,在易中海的幫助下,何雨柱也有了工作,也能養家了,這也有易中海的功勞在裡麵!

易中海錯就錯在在何雨柱結婚以後,還不把錢還給他,這樣就有了侵占的嫌疑了,但是長期養成的習慣,讓他習慣的把錢藏起來,這也可以理解,而且這些錢他一分錢沒花,保管的好好的!我隻能說易中海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做法有點錯誤,我認為應該從輕處罰,而且他還是軋鋼廠的八級鉗工,國家培養這樣的人才不容易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