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劉雪梅的父母(2 / 2)

等到王麗十八歲時準備嫁人時家中父母看中了劉光達,劉光達是劉家村劉貴生的大兒子,劉貴生妻子是王大丫,兩人膝下兩兒一女。大兒子劉光達早年跟著革命隊伍抗日、後麵又打國民黨,解放戰爭期間右腿小腿受傷,因醫療條件差,沒有得到好好治療,導致右腿走路有點坡,新中國解放後拿著退伍費和組織的體恤金回到家鄉。

劉光達回到家裡時,因二弟已經娶妻生子,怕以後家裡房間不夠住,當時劉家還是住在老宅這是劉父那一輩分家後劉父王母建的木房,隻有一層半,半層是屋頂和一層樓板之間的間距,最高處一米八,最低處隻有一米二高,平常用來存放糧食和雜物。一樓除了廚房、廁所,隻有三間正屋。

劉父便分了家,因二弟的孩子們太小他短時間內建房子不方便,便把老宅分給了二弟,劉父王母因要幫襯二兒子照顧孫子因此決定暫時跟二兒子一家生活。又覺得對不住大兒子便把家中所有存款以及賣年豬的錢全給了大兒子,允許大兒子房子修好之前先住在老宅。

劉光達因離家多年家中父母都由二弟照顧,便沒有要家中的錢,還從自己的退伍費中拿了部分出來用來孝敬父母。劉父王母沒有要大兒子孝敬的錢,隻是說在他們55歲之前每年給他們一起一百五十斤粗糧,五十斤大米就可以了。

劉光達本想在老宅附近建房,由於附近沒有多少空間,便向村裡批了離村口大路邊一百米遠處一塊地勢比較平坦的山地。這塊地有一畝多(將近900平方米),離一條小溪隻有一百米左右,在這裡建一座青磚房,但梁和樓板是用木頭木板搭的,也是一層半。其中半層跟老宅一樣準備用來存放糧食。

三間正屋,中間一間大一點有40平方,中間用牆隔斷,前麵是堂屋,後麵作為正房使用。左右兩側各有一間二十平的房間,三間正房地麵上麵先鋪一層河沙,又在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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