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眾矢之的,投《燕京文藝》(1 / 2)

《被愛情遺忘的角落》最早81年刊登,當時投的《魔都文藝》,是魔都當地的二級期刊。

林愛民記得很清楚。

現在是78年2月份,《傷痕》還未發表,文學上的討論還沒有全麵鋪開。

投哪個雜誌,都有被拒的風險。

萬事不決問丈母娘!

方珍在這方麵的嗅覺,應該比他要強。

“晽姐!”

林愛民看向朱晽:“能不能請方阿姨審核審核?”

“你!”

朱晽想岔了。

壞人又要討好自己母親,非要逼她變成朱家童養媳嗎?

“上次《鑿井記勞》就沒有發表。”

林愛民急忙進一步解釋:“你也不想我退稿吧?我要贏賭約的。”

投稿到一級期刊,就答應和他在一起的賭約?

朱晽臉色微紅,狠狠瞪下林愛民。

壞人果然還惦記著!

“投稿是大事。”

她裝作沒聽懂林愛民的話,略帶矜持:“我問她有空沒有?”

自己騙自己?

那也行!

林愛民嘴角微翹,暗暗得意。

寫這篇小說就對了,誰能拒絕‘愛情’的甜蜜呢?

林愛民的丈母娘,或者說準丈母娘方珍,聽了女兒電話裡說的事情,非常震驚。

“又寫了篇小說?”

“嗯!一天就寫完了。”

“多少字?”

“一萬多。”

“你看了?覺得怎樣?”

“還行吧。”

朱晽與有榮焉:“比《鑿井記勞》好。”

比《鑿井記勞》好?

不可能!

方珍的文學鑒賞能力比女兒強,不信林愛民短時間內,還能寫出不下於《鑿井記勞》的小說。

況且女兒能看懂的東西,往往說明不夠深刻。

但不管怎樣,她的這位‘好女婿’肯定有了新作品,這點毋容置疑。

必須去看看,給他把把關。

另外告誡林愛民,千萬彆好高騖遠。

寫出《鑿井記勞》,是他下鄉多年的日常積累。

那是散文。

貿然去寫小說,不一定成功。

現在年輕人最重要的是積累,要多學習,要腳踏實地。

若他好高騖遠,嫁女兒的事情,還要再考慮考慮。

想到這些,方珍回應女兒:“我安排手裡的事務就過去。”

半個小時後,她到了病房。

沒看小說,方珍麵色凝重對林愛民道:“上次你說要考大學,我快湊齊資料了。”

“以後好好學習,考試比什麼都重要。”

“散文和小說是文學創作的兩個不同領域,不是那麼容易跨越的。”

……

“方阿姨說得是!”

林愛民態度恭謹。

馬屁精!

就會順從她母親的意思,這家夥太會討好人了。

朱晽不滿他的態度,咬咬嘴唇,提醒方珍:“您先看小說。”

咦?

女兒態度有問題!

“那就看看吧。”

方珍無可無不可道。

“《被愛情遺忘的角落》?”

她念出稿子的標題,抬眼瞥下女兒朱晽。

“和我無關。”

朱晽的臉紅了,急忙解釋。

這個女兒!

說對林愛民不感興趣,現在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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