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愛情遺忘的角落》最早81年刊登,當時投的《魔都文藝》,是魔都當地的二級期刊。
林愛民記得很清楚。
現在是78年2月份,《傷痕》還未發表,文學上的討論還沒有全麵鋪開。
投哪個雜誌,都有被拒的風險。
萬事不決問丈母娘!
方珍在這方麵的嗅覺,應該比他要強。
“晽姐!”
林愛民看向朱晽:“能不能請方阿姨審核審核?”
“你!”
朱晽想岔了。
壞人又要討好自己母親,非要逼她變成朱家童養媳嗎?
“上次《鑿井記勞》就沒有發表。”
林愛民急忙進一步解釋:“你也不想我退稿吧?我要贏賭約的。”
投稿到一級期刊,就答應和他在一起的賭約?
朱晽臉色微紅,狠狠瞪下林愛民。
壞人果然還惦記著!
“投稿是大事。”
她裝作沒聽懂林愛民的話,略帶矜持:“我問她有空沒有?”
自己騙自己?
那也行!
林愛民嘴角微翹,暗暗得意。
寫這篇小說就對了,誰能拒絕‘愛情’的甜蜜呢?
林愛民的丈母娘,或者說準丈母娘方珍,聽了女兒電話裡說的事情,非常震驚。
“又寫了篇小說?”
“嗯!一天就寫完了。”
“多少字?”
“一萬多。”
“你看了?覺得怎樣?”
“還行吧。”
朱晽與有榮焉:“比《鑿井記勞》好。”
比《鑿井記勞》好?
不可能!
方珍的文學鑒賞能力比女兒強,不信林愛民短時間內,還能寫出不下於《鑿井記勞》的小說。
況且女兒能看懂的東西,往往說明不夠深刻。
但不管怎樣,她的這位‘好女婿’肯定有了新作品,這點毋容置疑。
必須去看看,給他把把關。
另外告誡林愛民,千萬彆好高騖遠。
寫出《鑿井記勞》,是他下鄉多年的日常積累。
那是散文。
貿然去寫小說,不一定成功。
現在年輕人最重要的是積累,要多學習,要腳踏實地。
若他好高騖遠,嫁女兒的事情,還要再考慮考慮。
想到這些,方珍回應女兒:“我安排手裡的事務就過去。”
半個小時後,她到了病房。
沒看小說,方珍麵色凝重對林愛民道:“上次你說要考大學,我快湊齊資料了。”
“以後好好學習,考試比什麼都重要。”
“散文和小說是文學創作的兩個不同領域,不是那麼容易跨越的。”
……
“方阿姨說得是!”
林愛民態度恭謹。
馬屁精!
就會順從她母親的意思,這家夥太會討好人了。
朱晽不滿他的態度,咬咬嘴唇,提醒方珍:“您先看小說。”
咦?
女兒態度有問題!
“那就看看吧。”
方珍無可無不可道。
“《被愛情遺忘的角落》?”
她念出稿子的標題,抬眼瞥下女兒朱晽。
“和我無關。”
朱晽的臉紅了,急忙解釋。
這個女兒!
說對林愛民不感興趣,現在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