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如果事情象這樣發展下去,少年靡非斯特將永遠走不出暗夜森林。可是在太陽國的曆史書上,卻明白的出現了一個在暗夜森林長大的叫靡非斯特的少年。
但是書上並不稱他為“魔鬼”,而是用了彆的討人喜歡的名稱——“森林之子”。
“森林之子”用他在暗夜森林中發現的黃金賑濟了受災的太陽國國民,後來成為了太陽國曆史上最偉大的國王。
一個叫金的旅人因為騎的馬受驚,誤闖進了暗夜森林。
在暗夜森林中迷路的他看到遠處有數點光芒,還以為是農家的燈火,就匆匆忙忙的趕去——
其實光是石頭堆發出來的。
年輕的靡非斯特當時正在對著它們冥思出神。
金做了太陽國有史以來第一個真正見鬼的人。
他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全身癱軟,倒在地上抽筋。
正相反,靡非斯特見到金卻高興的不得了——因為這是他接觸到的第一個“人”,第一個可以在光明世界裡通行無阻的“人”。
在他的光石頭堆邊,小魔鬼友好的招待了金。他用自己最新鮮多汁的黑莓果喂飽了客人的肚皮之後,就開始了沒完沒了的攀談。
叫金的人發現魔鬼並不傷害自己,而且對待自己非常友善,便放下心來大談特談——終於給他發現,這個魔鬼對他自己本該厭惡的陽光世界有著特彆的偏好。
兩個人興致勃勃的談了很長時間,直到疲倦了就倚在一起睡了一個好覺。睡醒後金想離開,靡非斯特便主動請求給他帶路。在森林邊緣,金和靡非斯特依依不舍,兩人擁抱親吻互道珍重後才分彆——金趕去太陽國國都,靡非斯特回到他的光石頭堆邊。
靡非斯特心情變的憂鬱。
和人類接觸是第一次,好容易交上個朋友,卻這麽快就分開了……
他一點沒注意到光石頭堆上最大最亮的兩塊已經不知往哪裡去了。
金在往太陽國國都去的路上一直是樂滋滋的。
他的手一直按著腰間裝錢的小荷包。
因為裡麵裝著兩塊黃澄澄的金子。
這是趁靡非斯特熟睡時從他的光石頭堆上摸來的,沒有被發現使金感到非常僥幸。如今走在路上,他甚至對自己成功的偷竊舉動得意的有些飄飄然了。
金其實並不明白,如果向靡非斯特開口要求,靡非斯特會非常樂意把整堆的光石頭送給他。
六
三個月之後,金回到暗夜森林看望靡非斯特。
靡非斯特當然非常高興,因為朋友沒有忘記自己。
兩個人在一起高高興興的呆了三天。
然而在第三天的早上,金突然不聲不響的離開。
金的不辭而彆使靡非斯特頓時又陷入了深深的失落和悵惘。憂傷甚至使他沒有注意到光石頭堆矮了小半截——其實就算注意到,靡非斯特也不會把這種事情放在心上,因為他隨時都可以找得到這種光石頭,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七
金做了太陽國國王的女婿。
太陽國曆來崇尚勇敢,所以老國王為女兒選夫時立下條件:誰能在王國邊境的暗夜森林裡平安度過三天,誰就可以迎娶公主——公主的丈夫一定要是個真正的勇士。
太陽國本來盛產勇士,可在暗夜森林裡居住的是魔鬼呢!
隻有一個人心裡有數,那就是金。
金不僅平安的在暗夜森林裡度過了三天,還親手在魔鬼的巢穴裡曆儘“千難萬險”奪取了一袋寶藏黃金!
當他理直氣壯慷慨激昂的向國王大臣民眾們描述他與魔鬼驚險刺激的搏鬥,並把身上的傷口向所有人展示時,所有人都被驚呆了。那一袋貨真價實的金子也成了佐證——金是真正的勇士,他最有資格迎娶公主!
不僅如此,金還順理成章成為了全體太陽國國民的偶像,理所當然的接受了萬民的景仰!
可是,有誰真正知道真相呢——
金臉上、胳膊和腿上的口子並非得自什麽魔鬼的尖牙和毒爪,而是在欺騙偷竊了朋友,倉皇逃離時誤入荊棘叢所留下的紀念;他那條骨折的左腿也不是被什麽魔鬼的權杖打斷,而是因為背上沉重的金子使身體失去了平衡,摔了個狗啃泥所致……
八
金再次來“看望”靡非斯特是在三個月之後。
他這次耐心的想把善良的魔鬼誑出暗夜森林。
“森林外麵世界的美妙簡直令你無法想象。”金舒展開他的三寸不爛之舌說的唾沫橫飛天花亂墜——千奇百怪的景觀和民俗,人世的喧囂與興奮……
年輕魔鬼的心被說的動搖了。
“我是不能見光的。”嘴裡這樣說,可金已經窺透了他的心。
“沒
關係,用七層黑棉布做的長袍從頭裹到腳,大白天在太陽底下也沒關係!”謊話總是越說越麻利。
靡非斯特終於被說動了,他非常感激朋友邀請他到外麵旅行,成全他兒時的願望。作為回報,他把自己搜集的所有會發光的黃石頭都送給了金。
金假意推辭了幾句,也就滿心歡喜的收下。
金這次是有備而來,帶了兩頭健騾和好幾條結實的**袋。
九
出發前,金假裝歉疚的告知靡非斯特,他的七層黑棉布長袍隻能到城市再訂做。如今外麵是白天,沒辦法,隻好委屈一下……靡非斯特滿懷感激的鑽進了金的麻袋。
金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