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是三天後查到那胖子的身份的,對方並不是什麼高門大戶人家的公子,隻是附近一位鄉紳的兒子,這位鄉紳家底倒也殷實,家裡有一座莊子,在鎮裡和縣城都有買賣,倒是沒聽說幽州城裡還有什麼產業。
這胖子是家裡最小的兒子,平時喜歡招貓逗狗喜歡吃花酒賭錢,前段時間聽說在賭館裡跟人豪賭輸了二千兩銀子,可奇怪的是這胖子並沒有回家找他父親要銀子,否則的話,肯定會被家裡人管教一頓鬨得雞犬不寧的。
畢竟二千兩銀子不是一筆小數,鄉下地方能輕易拿出來二千兩銀子來的不多,更彆說是為了給兒子還賭債,誰會舍得?
“那跟他賭錢的是什麼人?”謝涵問。
李福搖了搖頭,“是生麵孔,估計是做了局,要不然這傻子不會輸這麼多。”
謝涵一聽,倒是有點印證了自己最初的判斷,很有可能是有人做局要借這個胖子的手來害那個少年。
如果那少年真的是趙王的嫡長子,隻怕這會他的處境仍是堪憂,對方一招不行肯定還有後招的,他能應付得來嗎?
“這樣,哪天你和陳武找個機會把那胖子單獨抓了,嚇他一下,問問那天和他賭錢的是什麼人,對了,千萬彆讓他認出你來,你就說你是那少年的人,是來找他複仇的。”謝涵琢磨了一下,說道。
如果可以,她還是想幫那少年一下。
兩天後,李福便給謝涵帶回來一個消息,這胖子並不清楚那些賭錢人的身份,對方隻是見他拿不出銀子來之後又跟他打了個賭,說是讓他趕著馬車去撞一個人,如果把對方撞殘了,他完好無損,可以把那筆賭債一筆勾銷;反之,如果對方完好無損而他卻受傷了,那他必須兌現這二千兩銀子的賭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