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乾什麼的,彆拍,彆拍!”警員趕緊上前阻止,兩個記者這才停了下來。
“我們是記者,我是新報的。”
“我是民報的!”
“我們有權對熱點事件進行報道。”
不願意跟記者鬨的僵硬了,一個領頭的警員站出來說道:“拍也拍了,趕緊走吧,這有什麼可看的,惡不惡心!”
這些警員並不是O記的,自然不認識曹宏三人,不過,以現場這種情況,認識的也未必認得出來,誰能想到啊,港島皇家警X怎麼會乾出這種聳人聽聞的事情!
當然,這並不犯法,純屬個人愛好,人家就是喜歡一些有刺激性的玩法,誰都沒有權利乾預。
香港,是一個講究人權的地方!
不過……實在有些突破大眾的認知底線了!
這幾個人是必須要帶回去的,場麵都已經這樣了,說他們沒吸過在場警員都不信,先弄回去檢查一下吧!
不過……怎麼把人弄回去成了一個難題!
總不能這麼光著就拉走吧,當事人願不願意先不說,幾個警察也嫌惡心啊,可誰去給他們穿衣服??
“咳咳,你們幾個把他們的衣服穿上,我在外麵等你們,20分鐘之內必須出來啊!”說完領頭的大搖大擺走了,至於剩下幾個家夥怎麼分配任務,那就不關他的事了,他隻看結果!
幾個人互相對視一眼,忍著惡心,準備給這幾個變態穿衣服,“腚裡的東西要拔出來啊,要麼怎麼穿褲子!”
“操!”
忍著惡心,用力一拔。
“噗!”
東西出來了,血也跟著濺了出來,嚇的他一下跳了出去,捂嘴一陣乾嘔。
其他幾人也看到一陣後怕,沒辦法,忍著惡心,小心的拔出另外兩人身體裡的東西。
胡亂地拿衣服穿了一下,剩下的衣服證據什麼的隨便打包帶走。
“媽的,回頭必須去星輝轉轉,洗洗眼睛,這……太特麼惡心了!”
“我也去!”
“行了,彆說了,趕緊給他們弄上車,我還要回去洗手,必須用消毒液!”
“對對,趕緊!”
幾個人搬著像死狗一樣的人來到車旁,使勁往後麵一丟,便不再管了。
至於磕磕碰碰?身上的鞭痕都那麼多,這種磕磕碰碰也許人家很喜歡也說不定!
來回搬了兩趟,終於把人都弄上車,警員二話不說直接開車飛馳而走。
從頭到尾烏蠅都沒出麵,隻是遠遠的看著,嘿嘿直樂,明天,明天等著看報紙吧,有熱鬨了!
兩個記者也被小弟告知了四人具體身份,也覺得這事大有可挖,值得好好潤色報道一番,港島市民也都愛看這個,到時候報紙銷量大漲,自己肯定能收受到主編的嘉獎!
更何況,這邊也答應了回頭還有兩千塊可拿,但是效果要好,一天之內必須鬨騰的全港轟動!
有道是,有錢能‘屎魔推鬼’,兩個記者也不耽擱,連夜回去趕稿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