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簽證問題,可能也會有點麻煩。我好多年沒出國了,現在還在研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不管若澤做彆的事情到底是什麼風格,至少在對成連的運動員生涯上,他確實可以算得上儘心儘職。
有這樣一位“經紀人”操辦,哪怕他不是特彆專業,依然對成連的格鬥生涯起步階段,給予了不小的幫助。
之所以一直嘴硬,自己和成連隻有金錢往來的關係,但成連大體上把他的這種行為,歸咎於一個詞語。
傲嬌。
又稱死要麵子。
成連手掌托著下巴:“簽證的事情我提前了解過,心裡是有個大概的。”
他把流程簡單地和若澤複述了一遍。
對於參加UFC比賽這類專業體育活動,成連需要申請P-1A簽證,這是專為國際知名運動員設計的簽證,允許其為參加特定體育賽事而臨時訪問美國。
P-1A簽證持有者可以在美國停留最長5年,並有可能延長至10年。
整套簽證申請過程,大致為雇主或讚助商需為運動員提交表格I-129,以申請P非移民資格,並附上支持文件,如運動員的成就證明、賽事邀請函等,以證明運動員繼續在其領域內保持活躍並具有國際認可。
I-129表格提交後,USCIS,即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會審查申請,確認資料填寫無誤,沒有違反各項規定。直至審批通過後,才可以進行下一步的簽證申請流程。
除此以外,他還需要在線填寫非移民簽證申請表,並預約美國領事館的簽證麵試。
整套流程,不可謂不麻煩,期間等待還有可能遭遇各種棘手的問題,其中,甚至包括了因美國領事館到點下班,從而忘記受理簽證的奇怪可能。
這不是沒有先例。
畢竟,咱阿美麗卡是講究“人權”的,主打一個人性化辦公。
用不太負責來形容美國的公務員們,不能說是完全一致吧,至少也是一模一樣了。
若澤豎起大拇指:“我還以為你隻知道打拳和拍視頻呢,沒想到你早就研究好了。所以,你還得和UFC要一份證明,才能夠去美國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