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第一,其他的名次,對他毫無意義。
因為,哪怕是再厲害的第二,係統不認,他就沒有抽獎機會。
“路風,你說的有道理,我這就讓經紀人,聯係企鵝音樂那邊。不過,具體錄歌的時間……”
“就今天吧。等一下,我們再回少城時代一趟,連夜將它錄完。”
因為是口水歌,也不需要太高的技巧,唐焉也沒想著要去當天後,練一個小時,肯定能夠輕鬆掌握。
“好!”
唐焉在路風身上,感覺到了一股莫名的霸氣。
這小家夥,還挺迷人的。
……
唐焉和路風都要回少城時代,楊蜜自然也不好意思一個人回家。
索性,她也跟過去,看看熱鬨。
至於陳玉琪?
她既然選擇加入唐焉的工作室,沒道理老板在辛辛苦苦工作,她跑去另外一邊呼呼大睡?
隻能先學著給唐焉當助理。
“路風,我的經紀人一會兒就來。我讓她把合同一起帶過來。”
“這都是小事,先錄歌吧。”
這首歌的編曲還算簡單,路風跟少城時代的那些大佬們一說,很快就鼓搗出來了。
於是,唐焉就進了錄音棚,開始一遍又一遍枯燥的練歌。
兩個小時之後。
路風覺得這個版本已經差不多了。
“路風,來,簽合同。”
而恰在這時候,唐焉的經紀人終於來了。
“150萬?”
一開始,路風沒當一回事,直到看到唐焉給的版權費,居然高達150萬,還是稅後。
他有些驚訝。
“糖糖姐,太多了吧?”
路風給楊蜜寫的那一首,有著金曲水準的《終於等到你》,才拿了100萬而已。
“不多,你收下吧。”
唐焉卻笑著將合同,擺在路風的麵前:“除了你之外,也不可能有成名的創作人,幫我寫單曲。”
為了電視劇寫一首歌,交給唐焉來唱,問題不大。
但是,為了幫唐焉這麼一個傻白甜形象的女演員,特意寫一首單曲……這不是錢的事,對出名的創作人來說,丟不起這個人啊。
好歌,自然要給好歌手!
就像寶劍贈英雄一樣!
差的,拿出來敷衍一下外行人,差不多就行了。
唐焉也明白這個道理。
隻有路風,才會真的將好歌給她唱,給她一個江湖留名的機會!
“而且,你都說了,這首歌必火。到時候,我一個代言就賺回來了。”
這倒是。
於是,路風不再堅持,刷刷簽上自己的大名。
唐焉見到路風簽字,對著經紀人點了點頭,經紀人走到一旁打了個電話,似乎是打給公司財務的。
幾分鐘之後,路風就聽到自己的手機,叮的響了一下。
150萬就到賬了!
加上少城時代的那100萬。
路風覺得,自己回頭可以跟忻玉坤提一下,夢想基金已經到位,《心迷宮》項目,差不多可以啟動了!
“某人這下開心死了……再也不用一頓飯,打包十幾個菜,算著下個禮拜找誰吃大戶了。”
楊蜜看到路風一天之內,就從她和唐焉身上,賺了200多萬,不由笑著打趣了幾句。
她這麼說,也是故意拉近自己和路風之間的關係。
所以,是誰在路風最落魄的時候,請他吃香的喝辣的?
——還是我,楊蜜!
“蜜姐,賺錢和吃大戶之間,好像沒什麼必然聯係吧?”
“你又有什麼歪理邪說?”
“就算我賺到錢了,想吃大戶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永遠是你,蜜姐。”
哼!
狗嘴裡吐不出象牙,整天就想著占姐的便宜。
不過……
第一個想到的人,永遠是我?
——這麼會說話,以後就多說點,姐愛聽。